夏季高温防中暑通知一:
各县(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
高温季节已经来临,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夏季的劳动保护、防暑降温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效预防和杜绝中暑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安全度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工会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措施,充分认识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班组、每个高温岗位和每个职工,特别要加强对非公企业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二、各级工会要依法履行职责,监督、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职工的作业时间,注意劳逸结合。要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高温季节各项津贴标准及相关待遇的发放。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作业条件和环境,对高温作业场所要加强通风降温措施,设立高温作业职工的工间休息室;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的,要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防止职工中暑。要做好职工的医疗保健,抓紧在入暑前对高温作业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职工,应及时调整工作岗位。要督促企业在作业现场及时供应合格足量的清凉饮料,加强职工食堂管理,搞好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的发生,确保职工平安度夏。
三、各级工会要发挥组织优势,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暑期保健知识及劳动安全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把安全教育培训渗透到职工生产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要督促和协助企业行政重点加强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培训教育,提高农民工防暑降温的自我保护意识,自觉做到遵章守纪,抵制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要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切实保障农民工职业健康。
四、各级工会要针对高温天气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深入到生产一线,做好高温慰问,对发现损害职工安全健康的问题,要及时向企业行政和上级工会反映,并督促企业行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解决。要充分利用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优势,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加强对企业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总工会将对高温车间、露天作业等特殊作业的企业、工地、车间进行抽查,并深入一线慰问高温作业的职工。
中华全国总工会
二?*年六月二十九
夏季高温防中暑通知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夏季高温天气导致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事件时有发生。目前全国各地即将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高温中暑事件,保障劳动者安全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防暑降温工作季节性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前谋划,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周密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抓好组织实施。要加大对防暑降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普及防暑降温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措施落实
用人单位是防暑降温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安监总安健〔20*〕89号),落实好防暑降温各项措施。
(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要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合理安排调整劳动者高温天气工作时间。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
1、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
2、加强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3、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应当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病情严重者,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要为劳动者申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为从事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5、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三、加强监督执法,查处违规行为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易发生高温中暑事件行业领域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和高温作业岗位的防暑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并加强对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20*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