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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学生退学决定通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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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退学决定通知范文一

根据《xx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院教字〔20xx〕102号)文件,现集中对学生七种情况做退学处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七种情况内容:

(一)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总学分累计达32学分及以上;

(二)休学期满,逾期两周不办理复学手续;

(三)休学两年期满,经复查仍不合格;

(四)应当休学而拒不休学;

(五)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或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学习;

(六)未经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七)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

二、办理程序:

(一)由班主任核实学生情况并填写《晋中学院退学处理申请表》,院系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盖章后,教学科研科长在10月30日(周五)前将表统一交教务处(行政楼B205,电话:3985595)审核备案。

(二)教务处11月上旬将学生情况汇总并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三)校长办公会通过后,教务处根据学校文件向各院系发放《学生退学决定书》,院系负责将《决定书》通知到学生本人。因特殊情况无法送交学生本人的,则在校内发布公告之起,经过5个工作人后即视为送交。

特此通知

二?xx年十月十五日

学生退学决定通知范文二

根据《xx省技工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及我校学籍管理细则规定,经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梁慧敏等同学作如下退学处理。

一、根据学籍管理细则第六条第二十四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之规定,对申请退学的梁慧敏等4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具体情况如下:

二、根据学籍管理细则第五条第十九款“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视为自动退学”之规定,决定对1204班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来上课的范思远、郑嘉和赖浩田3名同学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

三、根据学籍管理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电话表明退学经家长确认,且经班主任核实确实不在校的,可视为自动退学,并由班主任及时向学生处上报”,决定对11级、12级中高技有此种情况的同学集中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学籍。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退学处理不是对学生的纪律处分。此退学处理决定书由学校学生处通过学校主页公告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若有异议,可在处理决定书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处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广东xx技工学校学生处

20xx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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