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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新法制宣传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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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活动通知一:

各村、社区,街道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社会法治化水平,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文明信访,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信访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xx〕9号)、《关于开展20xx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江法治办〔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以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9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活动时间:20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1、广泛深入宣传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维权。

2、大力宣传群众关注热点难点问题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宣传*理念,弘扬法治精神,宣传学法、守法先进典型和经验。

3、加强对基层群众的法制教育。通过以案释法、以案说理,引导群众通过正常途径反映诉求,提高信访群众的法制意识,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良好环境。

四、活动内容

1、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街道将组织召开以“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动员会,并邀请市宣讲团进行宣讲,各村(社区)要组织村(居)两委、村(居)民代表(组长)、党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村(社区)干部对“依法信访”工作的认识,依法处理信访事件,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2、走村访户化解矛盾纠纷。村、社区要以本次宣传月为契机,排查、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做到“提高两率、做好一减”,即(提高矛盾纠纷排查率、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率,减少矛盾纠纷发生率),全力破解难题;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的良好局面,对信访矛盾问题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倾听民意修改完善村规民约。结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改完善工作,在修改完善过程中,广泛听取有关居民(群众)等人员的意见建议,做到修改完善工作合规化、合法化,通过宣传活动让村规民约家喻户晓,提高村规民约执行力。

4、信访宣传活动进村入户。深入居民、群众家中上门宣讲,发挥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了解基层法律需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并发放宣传材料。对发现的潜在苗头性涉诉信访纠纷,及早入手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走依法诉求的路子。

5、整合资源突出宣传重点。各单位要在做好以“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为主题宣传活动中,同时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禁毒、消防、反邪教、交通、手机信息诈骗)等宣传方面进行同步进行,做到资源整合,普法效率提高的良好效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信访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这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开展宣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2、扎实开展,务求实效。要发扬务实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问题;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

3、创新载体,丰富形式。在宣传月活动中,要积极探索法治与文化相结合的方式途径,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要充分运用LED屏、网站、手机短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必须在醒目处,悬挂宣传横幅或标语不少于2条。

4、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各单位要在做好以“依法信访、理性维权”为主题宣传活动中,同时将平安建设、综治维稳、民主法制村社区创建(禁毒、消防、反邪教、交通、手机信息诈骗)等宣传方面同步,做到整合资源,提高宣传效率。

各村(社区),要及时将本单位宣传的特色做法亮点,通过信息网等宣传媒体进行积极投稿,营造氛围,并将本次法治宣传月开展的宣传计划方案、活动信息、活动总结(含图片)等资料于5月27日前报送街道综治科,所报内容列入综治工作年终考核。

双塔街道办事处

20xx年5月12日

法制宣传活动通知二:

各乡镇、区直各单位、部门普法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我区“七五”普法规划,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鄂普法办〔20xx〕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就组织开展全区“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二、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公民法律信仰,确保我区“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为推进“法治神农架”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我区“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从11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宣传重点

宣传活动要结合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力宣传我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和成就,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我区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成就。

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治信仰,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理念。要结合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积极开展国家基本法律、重点和热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五、活动内容

20xx年神农架林区“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安排如下:

(一)通过神农架电视台、松柏镇中心街多媒体显示屏播放宪法宣传专题片和“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主题标语;通过神农架报“法治神农架”专栏开展主题宣传(责任单位:区普法办、电视台、报社)。

(二)以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主题,结合“12.9”运动纪念日活动,在学校开展爱国歌曲大合唱活动。(责任单位:教育局)

(三)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和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责任单位:各乡镇、区直各单位部门)

(四)组织全区各乡镇、单位干部职工参加12月7-9日全省无纸化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责任单位:普法办、各乡镇、各单位部门)

(五)利用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宣传法律知识,播放法治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部门)

(六)向全区发放“12?4”法治宣传挂图和印发有关法治宣传资料;

(七)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结合“法律六进”、“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和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单位部门)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情况将纳入年度普法考核内容。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连同开展活动的信息、图片等资料,于20xx年12月25日前上报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xx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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