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情况汇报一
按照市委政法委、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安排部署,我局结合职能特点,扎实地开展了“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教育第二、第三阶段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贯彻市委雷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情况
5月22日上午,我局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认真组织大家学习了市委雷副书记在全市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并采取四项措施,将雷副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到实处。
一是抓好传达学习,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按照 “三严三实”要求,将队伍建设与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结合起来,切实通过活动的开展破解队伍管理难题,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
二是创新载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以基层群众为重点,组织开展司法工作知晓活动,分层级、分级别向全区不同层级、不同地域的干部群众宣传司法工作职能,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维护法律实施,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为“法治港北”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三是加强管控,努力将社会稳定工作抓好抓实。全面深化“三调联动”机制,围绕重大活动、重大任务、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加强引导,规范管理,确保重点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四是加强协调,积极构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沟通,积极协调,有效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涉及民生的服务项目,建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司法行政服务职能全部纳入其中,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对贵政法〔2015〕14号文件中涉及问题整改情况
对文件中通报的“司法行政系统对开展专项活动仍然停留在去年的工作水平上”的问题,我局认真对照问题所反映的表象,查找分析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1.重新对专项教育活动进行教育再动员。坚持把“学以致用、勤政为民”目标贯穿专项教育活动始终,引导党员干部把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上来,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坚决杜绝学文件抄笔记、单纯向群众收集意见建议等“样子工程”,进一步鼓舞大家的工作干劲,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坚定“为民服务”的理念。
2.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进一步创新便民措施和手段,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效率。通过开展区级和基层服务法律援助窗口专项整治,加强了司法援助的衔接工作,继续落实“一村一法律服务者”制度。加强法律援助职能宣传,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宣传法律援助工作。通过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管理、业务运行和办案质量控制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进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常态化长效化,确保了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得以巩固。
3.以“调解优先”为原则的矛盾纠纷调解、维稳促和工作有新成绩。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制定相关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优质、高效的调处合力,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在月纠纷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重大节日期间和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止第二季度,我区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404起,调处成功395起,调解成功率98.0%,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4.以保持重新犯罪率0%为“首要标准”的社区矫正帮教工作有新突破。我局从细化制度、细化流程、细化监管等方面入手,矫正质量明显得到提高,从而有效地杜绝了无脱管、漏管人员现象发生,重新犯罪率保持0%。
三、开展专项教育第二、第三阶段工作情况
(一)开展司法行政队伍违法违纪风险防控活动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坚定。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按照“三实三严”要求加强道德修养,自觉转变思想作风。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行政队伍清正廉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以加强科以上领导干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重点,使廉洁从政深入全体司法行政干部人心。自我局成立以来,没有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没有一名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二)开展“走基层、访民情、保平安”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专项教育活动有关“百千干警走基层、访民情、保平安”要求,主动转变干部作风,全面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和群众工作满意度。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全体干部分成两个组,每月不少于4次对8个乡(镇、街道)及挂点村进行“清洁乡村”活动,并深入当地农户开展走访活动。在个别走访群众过程中,重点了解群众的家庭生产生活、社会治安、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外,还向群众讲解了社会公众安全感和群众对政法队伍满意度调查有关的知识,给群众赠送了法制宣传购物袋、围裙、书籍等小礼物。目前,我局开展这一项活动已走访企业5家;上访重点人员5人;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2人;矛盾纠纷当事人24人;困难群众42人;化解矛盾纠纷27起;服务群众7000多人次;走访群众家庭、住户146户。
(三)开展便民亲民服务活动
一是发放便民联系卡。我局从开始,共印制发放10000张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20000张司法行政便民联系卡,通过法制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有了便民联系卡,群众需要法律咨询时一个电话就可以明明白白;申请法律援助的人一次性交了所有需要的材料,然后就可以回去等审批消息了;在遇到困难和突发事件时,可随时拨打便民联系卡上的电话号码求助,司法行政人员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联系解决,真正实现为民服务零距离,竭力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是“温馨之家”服务网络全面铺开。我局紧紧围绕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各项工作,创建“管理一站式,服务一家人,办事一条龙”的“温馨之家,贴心服务”工作平台。此项工作我局共投入经费6万多元进行建设完善。目前,区级“家”的平台建成1个,全区8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温馨之家、贴心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使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家”的温馨,“家人”的亲切关怀,有事到司法之“家”问询,办事找司法干警“家人”帮助,有效地密切了党群和干群的关系,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同时,我局从去年年底开始,逐一在8个乡(镇、街道)落实了“一村一法律服务者”服务制度,并与各司法所建立了良好的工作衔接关系。
(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
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开展“维稳基石工程”的主力军作用,认真做好我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同时积极协助配合区委、区政府,强力推进历史积案的化解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404起,调处成功395起,调解成功率98.0%。
(五)开展政法综治大宣传活动
自去年9月4日,我区召开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推进会后,我局迅速召开了司法干部会议,向全体司法干部宣传政法综治工作情况,各基层司法所也深入村屯、深入学校,大力宣传我区在司法工作中取得的一些新成绩、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新举措等内容,做到司法行政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信任,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提升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的积极性。截止目前,我局共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万份,举办“送法下乡”文艺晚会4场,分发购物袋5000个、围裙2000个。在乡(镇、街道)人流密集场所及交通要道路口书写宣传标语50条,出版宣传板报12版,解答群众法律咨询620多人次,服务160多人次。
四、着力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
自8月21日和9月4日贵港市和港北区分别召开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推进会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把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做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抓实抓好。局里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我局加大宣传力度,着重对“0771-12340”民调电话号码、“安全感满意度应知应会”和“司法工作职能”等内容进行宣传。在全区8个乡(镇、街道)喷绘墙体标语40条,制作《司法工作职能板报》8块,印制《法律援助便民卡》10000张,分发《应知应会宣传单》20000份,在武乐乡逢宜村、港城镇龙井村、奇石乡平治村举办3场“安全感满意度”文艺晚会;在挂点村武乐乡逢宜村,喷绘墙体标语5条、制作《司法工作职能板报》1快、分发《应知应会宣传单》10000份、提供《法律服务便民卡》5000张。局机关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也经常分组分片进村入户,上门调解矛盾纠纷,征求工作意见,积极宣传司法行政机关的各项职能、便民服务措施和惠民法律服务等常识,真正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爱民、为民、安民之举,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认识、认知、认同,降低群众对司法局(所)及司法工作职能的不了解率。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不了解”,职能宣传还不够到位;二是基层司法所力量单薄,人少事多,不能做到面面俱到;三是工作在有些方面还存在沿袭过去的传统做法,没有创新思维,工作实绩难以突破;四是职能相对薄弱,社会影响力先天不足。
六、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努力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扩大宣传范围,营造全民共同参与的气氛,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及司法行政干部的认可度。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作用,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了群众对司法干部队伍的满意度。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为群众办实事。组织人员再次进村入屯,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好宪法宣誓日活动,提高全民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法治港北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不断丰富宣传载体,运用新兴媒体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舆论引导力和社会影响力;做好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宣传,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晓度;完成好“六五”普法总结,科学谋划好“七五”普法工作。
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全面维护社会稳定。建立健全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调处机制和联席会议作用,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加强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创新发展。继续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分类管控和帮教,确保重新犯罪率0%,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培训。同时要更加注重抓好回归衔接、就业安置、帮困扶困、法制教育、外出务工人员跟踪帮教、档案管理等工作,积极为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排忧解难,从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以实施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龙头,着力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以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以加大办案力度为关键点,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以创新工作机制为着力点,大力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民生能力。
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情况汇报二
5月30日上午,市局召开全市治安大整治暨“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和“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水恒,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朱永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江世平出席会议。
李水恒指出了当前全市公安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抓再教育,充实头脑,强化人民警察的宗旨意识;二要抓素质提高,强化公平意识;三要抓整顿正警风,强化为民理念;四要抓制度促转变,强化纪律作风;五要抓整治促清廉,强化警民关系建设;六要抓班子带队伍,强化警察形象。
朱永辉从推进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全局高度,对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公安中心工作作了强调部署:一要紧抓提高安全感满意度这一主线,强力推进社会治安大整治工作,全力以赴打一场翻身仗、攻坚战,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今年全市社会公众安全感综合排名进入全区前9名、各县市区进入前80名的奋斗目标;二要紧扣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扎实开展“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和“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整风肃纪重塑贵港公安队伍形象,坚决守住队伍不出任何问题这条底线,确保实现队伍违法违纪零目标;三要紧绷反恐维稳这根弦,全警动员抓好当前反恐防暴和当前维稳工作,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严防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个人极端行为和重大案事件“四个严防”目标。
会上,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罗棋权对治安大整治第一阶段工作作了点评分析,对推进第二阶段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就深入推进“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作了安排。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陆健对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作了再动员再部署。各县(市)局、分局和市局刑侦、治安、禁毒支队分别汇报了前一阶段推进治安大整治、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思路。
这次会议实行3个会套开,并采取视频形式召开,体现了党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一贯态度。会议在市局指挥大楼五楼视频会议室设主会场,在各县市局、分局及有条件的所队及市局办公大楼10楼、交警支队、市看守所各设分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各县(市)局、分局局长、政委;市局机关二层单位正职领导,及部份单位领导在主会场参会。在各分会场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其科所队全体民警,市局机关各单位全体民警。
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情况汇报三
为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和全市维稳、综治、反邪等工作。近日,贵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春山带领督查组一行5人到贵港市局开展专项活动督导检查工作。
贵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陆健代表该局党委向督查组汇报了我局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强信念、转作风、树形象”专项活动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工作情况,以及开展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督查组现场查看了贵港市局开展专项活动的相关台账、资料,对市局专项活动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李春山就下一步开展专项活动有关工作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工作,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二是要高度重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公安工作职责;三是要加强队伍教育管理,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关心关爱民警;四是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先进典型培树工作,大力提升公安队伍形象。
在汇报会上,督查组成员、市委维稳办副主任周永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武伟对我局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了点评。市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专项办全体成员参加了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