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节前夕,为救两名落水儿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1岁的民警蔡松松纵身跳进了冰冷的水库,在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救起两名儿童后英勇牺牲。素不相识的孩子得救了,而他一对3岁的双胞胎女儿却永远失去了爸爸。以下是上大学网小编给就提供的蔡松松先进事迹材料,欢迎浏览。
蔡松松先进事迹材料一
2017年春节前夕,为救两名落水儿童,四川省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1岁的民警蔡松松纵身跳进了冰冷的水库,在耗尽最后一丝力气救起两名儿童后英勇牺牲。素不相识的孩子得救了,而他一对3岁的双胞胎女儿却永远失去了爸爸。
从汶川抗震救灾的“优秀士兵”,到从警后多次立功受奖,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党员先锋示范岗”,蔡松松用爱岗敬业、文明执法、一心为民的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忠诚、奉献和担当。大年三十,四川泸州市上万名群众走上街头,挥泪送别蔡松松。
生死抉择生的希望留给落水儿童
1月24日中午,距离除夕只有两天,泸县8岁男孩小奎、小翔到地势陡峭的玄滩幸福水库堤坝上玩耍,不慎滑入水中。只请了2个小时假的蔡松松,正准备抽空儿和岳父吃个团年饭,听到路人的呼救声,立即冲出大门,第一个奔到几百米外的堤坝。
眼见落水儿童离堤坝越来越远,只剩脑袋还半浮在水面,为了赢得救人时间,他只脱下外套,就跳进了水里。
时值寒冬,水冰冷刺骨。目睹这一幕的泸县玄滩镇居民廖明清说,蔡松松奋力游向落水的孩子,死死托住他们,一点一点把他们推向岸边。堤坝上的群众朝他们伸来竹竿,他没有去抓,而是奋力推着两个小孩,让惊慌失措的孩子抓着竹竿上了岸。
此时,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的蔡松松再也坚持不住了。“他双手将两个孩子托出水面时,水已经没过了他的鼻子,我们只看到了他的眼睛和头顶。”泸县玄滩镇通山村村民王开贵说,身体已经发僵的蔡松松此时再也够不着人们伸出的竹竿,一点点沉入了水底。
“养儿子就是为国家做贡献的,他英勇献身就是报效国家了。”谈起独子的牺牲,蔡松松的父亲蔡邦楷强忍着泪水。追悼会后,四川省公安厅提出要护送蔡邦楷回湖北老家,老人却再三拒绝说:“不给组织添麻烦。”2月16日,是蔡松松妻子吴娟30岁生日,她来到幸福水库,忍着泪水,发誓要照顾好女儿和老人。
坚守高原爱岗敬业书写忠诚警魂
曾在武警凉山支队服役的蔡松松,2008年在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被评为优秀士兵,后考入四川警察学院。2009年,他在支援藏区警务中受到嘉奖,毕业后来到甘孜藏族自治州理塘县公安局,一干就是6年。
谈起曾经一起并肩作战的“打黑除恶”“缉枪治爆”“雷霆”等专项行动,回忆起那30多次圆满完成的抓捕任务,同事们唏嘘不已,总觉得他不曾走远。
理塘县城海拔4200米,即使对于藏族群众来说,也是“高原中的高原”。在湖北长大的蔡松松却一直坚守在基层应急处突前线,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连续被评为“理塘县优秀公务员”。
每年的治安隐患高发期,他与大伙在山区巡逻执勤一干就是两个月。在坚守雪域的6年里,他只回家过过一次年。
3月,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蔡松松被调到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之后驻石桥派出所工作。
“他从不觉得从高原下来就可以休息了,而是走到哪里就把敬业爱民的好作风带到哪里。”石桥派出所所长谭迎说。从去年9月到所工作开始,蔡松松没有休过一天假,他经办的案件没有一起行政复议或被要求补充侦查。
一生奉献责任担当诠释从警为民
在同事们的眼里,蔡松松在生死关头的抉择并非偶然,在他短短的一生中,曾多次挺身而出救助他人。
1996年,蔡松松就曾勇救落水的同村小伙伴,2003年他又从长江里救起了一位落水少年。
2006年,为了帮助失窃的农民工,他徒手制服了掏出匕首的嫌疑人,还自掏腰包为失主买了回家的火车票。
2009年,在阿坝州红原县一起草原火灾中,他带领战友第一时间冲进火场,及时制止了大火的蔓延,保住了数百头牦牛、数百顷草场和牧民的住房。
在理塘,他还结了3户藏族“穷亲戚”。在泸县,他照顾老弱病残、护送走失老人、查还被盗车辆的一幕幕还深深印在同事们脑海里。在他一张生前工作照上,蔡松松拦下一辆超载学生的面包车,一名孩子为他竖起了大拇指。
2月16日,四川理工学院寄给蔡松松的录取通知书送到了石桥派出所,为逝去的同事代为签收之后,所长谭迎在蔡松松生前坐的椅子上,再也忍不住泪如雨下。
蔡松松的牺牲,在四川公安系统和广大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他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对党忠诚勇于奉献,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四川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胡钢说。
蔡松松先进事迹材料二
蔡松松,男,汉族,1985年8月2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中共党员,三级警司,生前系四川省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2017年1月24日,蔡松松同志在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蔡松松同志被公安部、人社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被中共四川省委追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四川省人民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人物简介
2017年1月24日,泸县玄滩幸福水库两名八岁男童玩耍时不慎落水,路过的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松松听到呼救后,迅速赶到现场跳入刺骨的河水中,奋力将两名落水儿童推向岸边。孩子获救了,蔡松松却不幸牺牲,年仅31岁。
从汶川抗震救灾的“优秀士兵”,到从警后多次立功受奖,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党员先锋示范岗”,蔡松松用爱岗敬业、文明执法、一心为民的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的忠诚、奉献和担当。大年三十,四川泸州市上万名群众走上街头,挥泪送别蔡松松。
后世纪念
2017年2月24日,英雄蔡松松同志追思活动在泸州市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举行。泸县派出所成员、机关干部职工、群众代表、师生代表60余人参加此次追思活动。
在玄滩幸福水库现场,全场代表每人拿一朵花,为蔡松松同志默哀献花。当天,玄滩幸福水库正式改名为松松湖。将幸福水库命名为松松湖,主要是为了缅怀英雄蔡松松,同时希望给全县人民以警示教育作用,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自救意识。
2017年3月24日上午,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追授因勇救落水儿童牺牲的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蔡松松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2017年5月8日,省政府作出决定,追授蔡松松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决定》指出,蔡松松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始终将党的事业放在第一位,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忠实履行职责,坚持亲民爱民,主动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他用生命塑造了人民警察一心为公、为民奉献的责任担当,是公务员队伍中的骄傲和楷模。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牢记宗旨、坚定信念、为民奉献,省政府决定,追授蔡松松同志“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
烈士评定
蔡松松,男,汉族,1985年8月25日出生,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人,中共党员,三级警司,生前系泸州市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驻石桥派出所民警。2017年1月24日,蔡松松同志在泸县玄滩镇幸福水库为抢救两名落水儿童,英勇牺牲。
2017年4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601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蔡松松同志为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