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存在的问题清单一
*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重点强调了严明组织纪律问题,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要好好抓一抓组织纪律,加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我们集中组织力量,针对当前党的组织纪律执行情况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组织纪律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表现
从调研情况看,各地在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方面总体上是好的,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都能有效地贯彻执行,有力地维护党的章程、原则、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但也发现,少数地方或单位在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夹私货,执纪不严、执纪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避重就轻搞变通。表面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在具体操作中,阳奉阴违。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方面,有的单位“一把手”小事开大会充分听取意见,重要事开小会吸纳少数人的建议,关键事不开会独断专行。例如,某中央在渝国企分公司原总经理在任11年里,小额采购订单,按程序办理,遇到几千万上亿元的大额采购,习惯单枪匹马与对方谈判,谈好之后,再让不明就里的下属“履行手续”,公司每年10亿元的自行采购金额都以此方式处理。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方面,有的领导干部目无组织、我行我素,该请示的不及时请示,该报告的不如实报告,或者小事请示报告,大事就擅自作主。例如,某车管所原所长,不向上级请示报告,个人擅自决定停止某旧车市场业务办理点的工作,事后又不按工作程序移交其他领导处理。
二是监督难度大。组织纪律内涵丰富、外延宽广,有的制度群众关注度高,如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等制度;有的制度群众关注度低,如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群众关注度高的,信访举报多,易监督;关注度低的,违纪线索少,难监督。以某县为例,2013年以来共收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的信访举报23件,仅占全县群众信访举报总件数的2.4%,并且主要集中在干部选任优亲厚友、发展党员违反程序、人事考录弄虚作假等三方面,而对涉及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信访线索反映几乎为零。目前在客观上,尚存在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缺少系统性的组织纪律监督检查规章制度,介入依据不具体、措施不多等问题。在实际执纪操作上,有的组织纪律问题难以界定,不便监督。比如,组织意图和领导个人意图,虽说两者之间有区别,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难以界定。基于上述原因,有的地方对组织纪律执行缺少办法,监督缺位,导致软弱涣散、纪律松弛。
三是惩处力度不够。有的党组织对违反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偏重于打招呼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还有的搞“家丑不外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给予党纪处分也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该严重警告的给予警告处分,该留党察看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该开除党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给予党纪处理,惩处的力度小。调研中了解,查处违反组织纪律方面的案件普遍偏少,通常不到立案总数的2%,有的地方和单位近几年来都没有查处一起违反组织纪律的案件。有的执行纪律雷声大雨点小,把党的组织纪律看作“稻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不愿、不敢追究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追究领导责任的微乎其微。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党的组织纪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既有社会风气大气候的侵袭,也受党内好人主义小气候的影响;既有组织制度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也有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有的党组织纪律涣散、治党不严。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党的最大忧患,也是党组织纪律执行不力最根本的原因。有的农村或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好,组织的领导地位弱化,组织纪律涣散,对党内制度法规不能严格执行;有的基层科研站所党组织专注于业务工作,疏于对党员干部的管理、教育,长期不过组织生活,致使有的党员脱离组织无人管无人问,有的对党员干部出现的问题不能早发现、早提醒,甚至欺上瞒下,瞒报、漏报、不报情况严重;有的基层组织任人唯亲,干部提拔任用不公平、不公正,有的为小集团谋利益,甚至出现集体腐败的现象;有的班子成员各自为政、相互拆台、闹不团结、内耗严重,群众意见建议反映不上去,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贯彻不下去。这些都导致在执行组织纪律过程中走样、变形,严重削弱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严重影响*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是好人主义盛行、缺乏担当精神。有的地方好人主义盛行、干部缺乏担当精神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最大“瓶颈”。有的党员干部怕丢选票、怕得罪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处世哲学,不敢或不愿按组织原则、组织程序、组织制度办事,对该请示的事不请示,对该报告的事不报告,任其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有的党员干部对违纪问题,态度不鲜明、消极观望,错误言行听之任之,以好人主义对待是非问题,以感情代替原则,以出卖党性交换个人利益;有的遇上矛盾绕道走,碰到难题就回避,缺少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这些行为纵容了党内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了党的生机与活力,损害了党的肌体健康。
三是条款规定不清晰,可操作性不强。党纪条规是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重要依据和保障。但是,有的规定过于笼统、原则,影响了党的组织纪律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对策建议
党章明确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一定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一是加强组织纪律教育,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执行的自觉性。加强组织纪律教育是增强执行组织纪律自觉性的重要途径。要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各级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中,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史、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深入查找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进行整改。通过组织纪律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真正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内化为自己的行为规范。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执行的操作性。制度建设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的基础。要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可以个人对组织或组织对个人、哪些事必须组织对组织,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必须按程序办,哪些事必须集体研究决策,哪些事必须请示报告,等等,做到有章可循。制定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处理的实施细则,避免一些条款执行不好、一些要求或行为规范没有相应的惩戒制度、一些规定处分档次的使用情形不够清晰,缩减自由裁量空间,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维护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同时,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干部队伍的变化,及时建立和完善有关党的纪律规定,做到与时俱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组织纪律执行的严肃性。监督检查是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的重要手段。要定期开展对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纪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当前,要重点加强对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专项检查和定期检?机制,加大对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抽查核实力度;督促党组织和单位“一把手”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党课制度、民主生活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维护好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是加大查处力度,切实增强组织纪律执行的震慑力。严肃惩处是保证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执行的关键。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切实担负起严肃党的组织纪律的政治任务,像查处贪污贿赂案件一样,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无论是谁,无论级别多高、功劳多大,只要违反党的组织纪律,都要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真正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真正使党的组织纪律成为全体党员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自觉遵守的铁的纪律。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多发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存在的问题清单二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的规范,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准则。*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深刻阐述了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加强组织纪律性的重要性,并强调全党同志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所以,作为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更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但在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一些不严格执行组织纪律、甚至违反组织纪律的问题,亟待深度剖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就此进行一些粗浅的探讨和研究。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政治路线,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政治立场的行为规则,是党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通过调查发现,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绝大多数党员干部都是能执行党的组织纪律的,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但同时,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组织纪律意识淡化,组织纪律执行不力,违反组织纪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其主要表现以下五个方面:
1、理想信仰缺失,政令不畅。一是信仰偏向。有些党员干部针对目前改革发展进程中遇到矛盾和困难,比如贫富差距拉大、行业分配不公、少数人价值观扭曲、一切向钱看等,就在政治方向把握上摇摆不定;二是立场偏移。有些党员干部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不鲜明。比如有的人在对反腐败斗争形势正确判断上,没有始终与*保持高度一致。自认为:反腐败越反越多,积重难返。而有的又对身边违纪者睁一眼闭一眼,查处时说情开脱,袒护包庇。有的对当今自上而下开展的作风建设、群众路线等工作,不是主动把自己摆进去,而是做局外人,持观望态度。甚至错误地认为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做做样子,走走过场。三是个别党员因违纪违法事发,企图外逃。一些党员干部在违纪违法后,不是想到主动向有关机关主动坦白认识错误,而是先想到躲避,逃脱追究,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在犯事之先就把自己的妻儿家属移民海外,“裸官”现象并不鲜见。四是个别党员对党和国家的政策理解不够,编造传播谣言。有些党员干部口无遮拦,惯于传播小道消息,议论网上热门话题,甚至丧失党性原则,传播政治谣言、政治笑话,对党的重大政治问题说三道四,在社会和群众中造成了极坏影响。五是个别党组织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导致政令不畅。有的党员领导对中央的决策和要求阳奉阴违,为了地方或小集团的利益,不执行*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你吹你的号,我唱我的调”。
2、践踏公平民主,目无组织。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但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一是“火箭提拔”,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如近年来连续查处的四起违规提拔案件:常德市石门县30岁的县委副书记刘琼、醴陵市25岁的团市委书记易翔、衡阳市雁峰区毕业四年升副区长的朱松泉、五年换七岗当选湘潭县副县长的徐韬,还有“湘潭神女”湘潭市岳塘区90后发改局副局长王茜等。这些“火箭提拔”的年轻干部都存在违规提拔任用的问题,均被免职,相关责任人都予以了严肃处理。但其背后隐藏的“权力世袭”亦或任人唯亲问题都应值得深思。二是徇私舞弊,破坏公招公平。公开招考本是公平、公开、公正选拔人才的重要手段,但个别党员干部却因一己私利,钻其中的空子,肆意破坏公平。三是弄虚作假,违规发展党员。有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上不注重素质,只讲求听从其指挥,把个别组织观念淡漠、带动能力不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的人列为培养对象。有的党支部为了获取外援,争引资金,乱开口子为外籍投资人员提供入党的机会。四是拉帮结派,非法操控选举。为了在选举中让自己或自己亲近的人当选,个别党员违背组织原则,采取拉帮结派、事前许诺、贿买选票等方式,从事非组织活动。
3、财务管理混乱,贪腐时生。近年来,各级虽然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监管力度也不断加大,但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频频发生,在财务管理中存在着不少违纪违规行为。一是违反财务管理规定,乱收费或搭车收费。个别部门单位为部门利益,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二是虚报套取项目资金,侵占国家财产。虚报套取项目资金是违反财金纪律最常见的问题。比如在执行党的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一些镇、村干部嫌工作麻烦,将强农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将应发到户的惠农补贴资金,违规套取、截留使用,严重背离了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精神三是巧立名目,滥发各类奖金、补贴。以发放班子成员奖、超任务奖、门面租金提成奖、出勤奖、绩效奖、津补贴、春节值班等各类补助,超标准补贴住房公积金、采购发放工作服等手段违规发放钱物。四是“借鸡生蛋”,利用国有资产为个人谋利。有的部门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挪用集体资金、国有资产,从事有偿放贷或赌博、炒股等,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利。五是借权谋利,行贿受贿是问题官员最常见的谋私手段。从所查处的具有一定权力的党员领导干部案件来看,大多存在行贿受贿的违纪问题。
4、工作虚浮不实,自由散漫。当前党员干部中“庸、懒、散”、失职渎职、官僚作派、“索拿卡要”等现象仍是违反工作纪律,影响机关效能,破坏党政形象的主要问题。一是在位不在岗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党员将自己混同于普遍百姓,消极遁世,不问政治。认为自己无职无权,党的组织纪律没有遵守的必要;二是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较为普遍。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大局意识,不顾国家整体利益,片面强调本单位本部门甚至个人利益,对党和国家政策、上级部署的工作,有利争着上,难事绕道走;三是失职渎职现象时有发生。比如少数行政执收执罚部门,踩红边线,打擦边球。少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以工作保密等为由,另设办事大厅,规避集中监管。四是态度粗暴的问题破坏干部形象。个别党员干部对待群众和服务对象不是满腔热忱,而是简单的“动不动、三分钟”,甚至言语相向,对执法对象拳脚相加。
5、生活骄奢淫逸,腐化堕落。部分党员干部在生活中对自己放松要求,追求奢华,沉迷享受,生活糜烂。一是道德沦丧,情色腐败。从近几年来我省查处的一些大案中可以看出,绝大部分是信念缺失,低级趣味浓厚。“网络反腐”“情妇反腐”,就是这种事例的一个反证。二是精神生活空虚,沉迷黄赌毒。有极少数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缺乏理想信念,价值取向上追求个人利益至上,行为方式上自由散漫,涉黄涉赌涉毒;有的与不法商人打得火热,损人利己,损公肥私。有的甚至受利益驱使,蜕化变质,出卖情报,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三是假公济私,用公款为个人消费买单。“三公消费”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却屡禁不绝,一些党员干部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驾、私用现象严重,公款旅游现象频发。四是大操大办酒宴。当前违规操办人情宴请之风严重,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借操办婚丧喜宴敛财的现象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