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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消防“十三五”规划:
为推进“十三五”时期我省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省 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三五”时期我省消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16年至2020年。
“十二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消防事业快速发展。新建消防站107个,购置消防车909 辆、消防装备34.7万余件;将1支公安消防大队升格为支队,新建公安消防中队48支,专业救援队10支,专职消防队91 支,志愿消防队1608支,并在全省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了消防工作站。
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1、加快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普通二级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建设密度。2020年力争80%以上的县(市、区)至少建有2个消防站。城镇建成区面积大于15平方公里,年均接警量700 起(次)至1100起(次)的县(市、区),至少建有3个消防站;城镇建成区面积大于15平方公里,年均接警量大于1100起(次)的县(市、区),至少建有4 个消防站。 根据区域产业结构、功能定位和常见灾害事故规律、特点,加强战勤保障消防站和水上、轨道、航空等专业消防站建设。设区的市按标准建成战勤保障消防站,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建成区域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力争建成水上消防站,宁 波舟山港域建设海上专职消防站,嘉兴、绍兴、台州、舟山建成以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为主的专业消防站,义乌建成消防指挥中心。
2.加强消防模拟训练设施建设。按照“符合标准、功能配套、满足需要 、适度超前”的原则,设区市建成并投入使用具有真烟真火等模拟训练设施的消防综合训练基地(除绍兴外,绍兴依托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建成的模拟训练设施开展训练)。构建省、市、县(市、区)三级模拟训练设施体系,2017年杭州、宁波、温州、湖州、衢州、丽水、台州、舟山依托消防培训基地完成模拟训练设施建设,2018年金华、嘉兴依托 消防培训基地完成模拟训练设施建设,2020年义乌依托消防培训基地完成模拟训练设施建设。各设区的市应结合实际需求,建设一批移动模拟训练设施,杭州、宁波、温州至少建成3套、其他设区的市至少建成 2套。
加强灭火与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结合典型灾害事故特点,各地依托消防部队,加强专业型处置队伍建设,组建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地铁隧道)、城市综合体、石油化工、海港等灭火救援专业队。各地组建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州、义乌组建城市综合体处置专业队,宁波、嘉兴、绍兴、衢州、舟山组建石油化工处置专业队,台州、丽水组建隧道处置专业队,杭州组建地铁处置专业队。2017年各地按照辖区灾害事故主要类型组建相应处置专业队。
依照《乡镇消防队标准》,2016年一、二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100%建设,三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85 %建设,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完成80%建设;2017年完成全部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建设;2020年完成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志愿消防队建设。依法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单位,在2017年前完成建设。推行微型消防站建设,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7年80%、2018年10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招聘和合理配置消防文职人员。
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强化新型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逐步完成基本防护装备的统型升级,实现全省消防员防护水平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贴近实战,强化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特勤消防站、一级普通消防站和新建的二级普通消防站应配备多功能主战消防车和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登高平台或云梯消防车等装备;现有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消防站应配备多功能主战消防车、中(重)型水罐(泡沫)消防车等装备;城市政府专职队应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标准,乡镇政府专职队应按《乡镇消防队标准》配齐装备。辖区内城市交通道路拥堵或农村道路狭窄的普通消防站应配备短轴距、通过性能好的轻型消防车。突出灾害事故现场侦察、应急通信和 装备物资保障建设。台州、嘉兴、绍兴、湖州、丽水、衢州、舟山、义乌配备无人侦察机,2018年设区的市配备侦察(检)机器人和模块化侦察突击车,2020年设区的市配备一辆大型通信指挥车。针对灾害类型和任务特点,国家消防战勤保障中心和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四个区域性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其他设区的市消防战勤保障站按照标准分别配备战勤保障车辆以及应急物资装备,强化模块化运输车、宿营车、指挥保障车、灭火药剂等配备。设区的市根据实际加强用于火灾等事故救援的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根据国家标准《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和《消防宣传装备配备标准》,配齐消防监督技术、宣传装备。2016 年杭州、宁波、温州配备1辆功能齐全的火场勘查车,2017年其他设区的市配备1辆火场勘查车。
推进“智慧消防”建设。2016年运用物 联网、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开发应用、升级完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平台、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智能火灾预警系统、消防社会公众服务平台、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等“智慧消防”子系统。改造投资项目消防审批监管业务系统 ,实现与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数据贯通。组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配备4G 单兵音视频传输系统,依托公安警用数字集群(PDT)无线网络,推进数字对讲系统升级。2017年实现应急办、公安、安监、交通、海关等单位的信息共享,初步 建成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 分析应用系统。2018年应用政务云部署省级宣传资料共享媒资系统,构筑消防宣传便民服务平台。2019年至2020年,开展城市区域性消防安全模型研究和应用系统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