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凡列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按照《意见》和《实施办法》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按规定在月日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
(四)做好政策咨询工作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中提出的政策咨询,认真归类总结,及时给予解答、明确。
(五)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为保证自查自纠的效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导检查。
(六)做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
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对自查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回头看”工作,使他们认识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重新进行自查自纠。并对自查自纠的范围进行认真排查,做到不缺少一个主管部门,不漏掉一个预算单位。对自查空白报表,填写不认真、不规范的单位重新召开布置会议,进行自查补课。
小金库自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运城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学习文件精神和自查自纠活动,提高单位学法守纪意识,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推动单位查堵补漏治理腐败活动深入进行,维护正常财经秩序。
二、自查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
三、自查范围、内容、要求
(一)自查时限为XX月至XX底。
(二)自查内容: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未将资金收入、支出等经济活动纳入法定账目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记载和核算,致使资金的运行完全脱离单位财务的统一核算和职能部门监管的行为,均属清理检查“小金库”的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
、截留各项收入、私存私放。将单位应获得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账目外,在擅自设立的账目上反映,将资金私存私放。
、虚列支出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违规转出,私存私放。以重复列支等手段虚列支出,将财政资金等公款转出法定账目之外,私存私放。
、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不入账,私存私放。通过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将违规收取的各项收入不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转入擅自设立的账目进行会计记录,私存私放。
、将骗取的财政资金转入擅自设置的账目,私存私放。利用假发票或非法购买发票等欺骗手段,套取现金,将现金转入私设账目中,私存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