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小金库”专项治理关于“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政策,调动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鼓励自查、支持自查、依靠自查。要打消侥幸与观望心理,保证自查自纠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走过场,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强化治理工作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报纸、网站、广播、电视等各种宣传阵地,网站要设立“小金库”专项治理专栏,大力宣传“小金库”专项治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要持续公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处理政策,公告国资委、中煤集团和公司、本单位的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建立举报线索的登记、移交、查处、反馈和奖励制度。
(四)严格落实两项制度。要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要就本单位及所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的完整性、全面性和自查结果的客观真实性,签署书面承诺;上报存在“小金库”的单位,要承诺不存在上报结果之外的“小金库”;在此基础上,各单位还要签订《不设立“小金库”承诺书》。所有承诺都要作为自查自纠工作报告的一部分,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天后上报公司,以便明确责任,接受监督。
(五)重奖举报有功人员。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鼓励群众举报,并重奖举报有功人员。公司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坚决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的现金奖励,奖金最高金额为万元。各单位要在重要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小金库”专项治理举报箱,公布公司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与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信息沟通,每周汇报工作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