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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整改措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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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整改措施
  、抵押登记人的法律业务水平较低,政策理解不一,同一项业务在不同分局、不同部门的处理结果不同,不按法律规定办理登记业务,在法律规定之外设置额外负担,建议国土局组织相关人员对物权法认真学习,清理过期规章制度和内部规定。,市局地籍管理处积极适应区划调整、事权调整、《物权法》实施、《土地登记办法》实施等新形势,采取了一些优化土地抵押登记的对策措施。一是与人民银行同研究,于月日报市政府出台了《无锡市土地使用权抵押管理实施意见》,以地方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在《物权法》实施后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各项事宜;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市区土地登记发证事权调整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对土地登记事权的调整,进一步规范了土地抵押登记的管理体制,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平台,明确了责任追究制度。针对社会评议机关中提出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不到位的问题,市局组织地籍管理处全体人员和各分局地籍部门开展了针对性检查,通过梳理分析,我们认为原因具体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对土地抵押行为实际存在,但上位法无明确规定的登记不敢做。例如典当行与当户之间、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抵押担保等行为能否办理土地抵押登记存在不同意见。二是对企业与企业之间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委托放款的形式产生的抵押担保行为,企业能否作为抵押权人办理土地抵押登记仍存在不同意见。三是对一些地方政府要求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社会公益性设施用地(如道路、广场等)进行抵押融资,但在现行法律禁止的情况下,能否办理抵押登记存在不同意见。四是对土地登记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制定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三个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研究落实机关作风建设有效措施,认真查找机关作风建设存在的差距、产生的原因,提出进行整改的意见。
  、针对“国土资源局在拍卖建房用地高价出售,致使市民在购房时力不从心,负担太重”的问题。一是利用现有资源,加强对地价的宣传。通过《无锡日报》每月一版国土专栏、《江南之声》国土专栏等大众媒体,以及行风热线、.全国土地日等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出让地块的地价,作为居民购房时的参考。加强对社会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知识和意义的宣传,加强对政府调控房价、强化土地市场管理的宣传。二是建立同宣传责任机制。高房价构成不是国土部门一家的事,涵盖政府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单位,涉及到发改、建设、规划、房管、物价、开发企业、新闻媒体等,也关系到每家每户,要积极组织专题讨论、开辟相关论坛,全社会同探讨分析高房价的成因,在思想交锋、自由辩论中,澄清认识,进一步形成土地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针对“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对、收的土地租金未退款”的问题。一是强化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改进改善工作的具体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快速处理诉求,坚持做到热情接待,以人为本,以更加严谨、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待群众的合理诉求。二是勇于承担,争取谅解。由崇安国土资源管理处向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有关领导,以适当的方式在适当的场合进行道歉,力求取得对方理解与支持。三是尽快与中信实业银行无锡分行再次沟通,将退款资料整理齐全,与局财务处一块,在月底前,将误征款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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