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禁毒宣传活动,呼吁群众增强防范认识,自觉拒绝毒品,以下是关于社区国际禁毒日活动方案,欢迎参考!
社区国际禁毒日活动方案一
为营造“6.26”国际禁毒日浓厚禁毒宣传氛围,进一步探索科学有效的戒毒康复模式,根据《全区司法行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工程方案》(x司办〔2015〕x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县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广西禁毒条例》,《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戒毒工作原则,整合社区资源,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构建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戒毒措施有机衔接,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新模式、新方法,不断提高戒毒效果,促进合浦县禁毒斗争常态持续好转,为平安广西、法治广西作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与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联合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在合浦县各乡镇大力开展禁毒戒毒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努力探索并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到六戒所帮教,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合浦籍人员的帮扶教育,构建强制隔离戒毒所、社区戒毒康复中心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站联动的常态化禁毒戒毒宣传教育机制,使禁毒戒毒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同时也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后续照管工作,进一步巩固操守率,有效降低复吸率。
三、工作机构
为确保“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顺利实施,成立合浦县司法局“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谭少彬
副组长:张智远翁振华邹优敬
成员:合浦县社区戒毒康复中心工作人员、各司法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和日常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由邹优敬兼任。
四、工作安排及活动内容
(一)6月1日至6月10日,各司法所戒毒康复工作站负责摸清本辖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基本生活及戒毒表现情况,对确实在戒毒康复期间表现较好但生活确实困难的人员进行登记,6月11日前上报至合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戒毒康复中心核实后,筛选十名困难戒毒康复人员报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届时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将派慰问组到困难戒毒康复人员家里进行帮扶慰问。
(二)6月10日至6月20日期间,合浦戒毒康复中心联合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民警到廉州镇第二小学开展一次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三)6月20日晚,在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内开展“6.26”禁毒文艺晚会,组织相关人员到场参加。
(四)6月23日上午,由我局牵头,组织合浦县各司法所,工、青、妇等部门联合到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6.26”一对一真情帮教活动,我局将购买一批励志、法律书籍赠送给帮教对象,帮助他们增强戒毒信心,更好地戒除毒瘾,重塑人生。
(五)6月26日,国际禁毒日当天,联合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在广场、各乡镇、街道社区开展禁毒戒毒宣传,通过发放禁毒知识宣传单,现场解答来访者关于禁毒戒毒问题等,让全社会广泛参与到这场全民禁毒战争中来。
(六)“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帮教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其他需要开展的一系列宣传帮教活动。
五、其它事项
加强沟通协调。合浦县司法局各司法所与广西第六强制隔离戒毒所各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创新本次禁毒宣传工作内容、手段和方式方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从而开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新局面,推动示范工程工作的全面完成。
社区国际禁毒日活动方案二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扎实推进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落实省、市禁毒办对今年“禁毒集中宣传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掀起禁毒集中宣传教育的高潮,结合我镇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6.27”工程,以“青春在禁毒中出彩”为主题,结合“毒品问题专项治理”、建设“毒品预防教育基地”、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校”等重点工作,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全民禁毒意识和抵制毒品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需求和危害。
二、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
各村要依法履职,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农村”等“六进”活动。广泛发动平安志愿者,采取流动宣传车、宣传小分队等形式,深入村、学校、家庭等载体,开展经常性的禁毒咨询。各村要通过村村小广播,每天两次分别于中午、傍晚进行广播;要在村主要路口,人员密集场所,张贴禁毒宣传标语。
(二)开展一次“不让毒品进校园”禁毒宣传活动。
长乐三中、感恩中学、古槐中心小学及各村完小,要组织开展一次主题为“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禁毒图片宣传、开设禁毒宣传专栏、墙报、班会、参观禁毒教育基地、发放宣传单、观看录像片等形式,引导青少年自觉远离毒品,养成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三)推进“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
镇团委要结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开展面向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要重点加强对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特别要向他们宣传合成禁毒品致病机理、严重危害和防范技巧。要大力发展“青年禁毒志愿者”队伍,健全“青年禁毒志愿者”网络,形成一支活跃在社区,热心从事禁毒宣传和帮教工作的生力军,组织“五四”、“六一”及少工委、志愿者各类活动。
(四)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
镇妇联要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巾帼禁毒志愿者队伍建设,筑牢家庭禁毒防线。要把存在毒品问题的村和单亲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涉毒家庭作为工作重点,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帮教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禁毒教育观念,提高家庭保护意识和防范毒品能力。
(五)开展保护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禁毒教育。
镇工会要大力推动面向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禁毒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创建“无毒单位”活动。要加强对用工单位的指导督促,在员工生产安全、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增加禁毒防毒的相关内容。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使广大职工尤其是青年职工、农民工增强禁毒意识,自觉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六)加强群众和外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
镇司法所要利用LED电子屏、宣传车、法制宣传栏等做好《禁毒法》宣传与普及工作,并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使广大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同时提高广大群众识别毒品、防范毒品和抵御毒品的能力。
(七)开展吸毒与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镇卫生院要通过举办图片展览、义诊咨询,向广大群众宣传戒毒方法以及吸毒与传染疾病的防治。镇综治办、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也要按照《禁毒法》、《戒毒条例》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开展专项培训、主题活动等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履行好禁毒宣传、预防、教育等工作职责。
(八)开展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
派出所、工商部门、文化服务中心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高娱服务场所内禁毒宣传覆盖面。重点规范禁毒屏保、警示标语、巡查制度落实等关键环节,加大检查抽查和处罚整改力度,印制娱乐场所桌上宣传册,强从业人员防毒培训,严格执行新进必训、整改必训和黑名单制度,不仅要提高从业人员防毒意识,更要培养他们防范、识别、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和能力,减少娱乐场所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规范完善宾馆客房和澡堂等其它经营服务场所内部禁毒标识的设置摆放,制作一批与场所环境相配套的禁毒标识,确保使每位入住、消费人员都能在醒目位置接触到禁毒警示标志。各部门联合部署开展禁毒宣传进“网吧”活动,通过安装屏保等方式,使上网青少年第一时间接受禁毒防毒教育。
(九)借助网络媒体开展禁毒宣传。
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发动力量组织人员关注“中国禁毒”、“福建禁毒”、“福州禁毒”微信公众号,充分利用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新媒体传播迅速、受众面广的优势,通过及时发布、转载禁毒动漫宣传片、禁毒知识、法律咨询等内容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十)举办“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6月26日当天,镇政府将组织镇直相关单位及各村举办大型禁毒宣传和咨询活动。(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在树立全镇形象,维护全镇稳定,促进全镇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高度重视“6.26”国际禁毒日期间的宣传教育工作,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主任为此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进一步加强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确保此次活动取得成效。
(二)要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各村、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工作责任,将活动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实处。要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措施,迅速在全镇掀起宣传教育高潮。
(三)加强督促、认真总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要加强对各相关单位、各村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各相关单位、各村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加强对相关素材的收集、整理、总结、存档,并将工作总结(活动照片、视频等)于7月1日前报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