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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夜间噪音扰民时间规定及投诉电话方式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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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标准和范围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社会生活噪音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白天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

此次清理整治的生活噪音主要包括:收购废品、旧家电等流动商贩在居民住宅区、城乡街道周边使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的行为;在开业、宣传、促销等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发出噪音的行为;广场舞扰民行为;机动车乱鸣喇叭等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其他生活噪声。

警告后不改正将罚款

今后,对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的社会生活噪声相关问题,群众投诉的各种社会生活噪声,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事件升级。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持续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对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管理施工噪声(除抢修、抢险作业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夜间(晚22时至次日6时)施工)。这种噪声属当地行政区的环保局管。可以拨打12369进行投诉。

2、社会噪声。交通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此类直接拨打110,找公安部门。

3、夜市、商业噪声。夜市、户外广告宣传、商业的噪声等扰民行为,这个要找城管局,可通过114查询。

从锦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即日起,锦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噪声污染清理整治行动,治理市民反映强烈的生活噪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