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以下是上大学网小编搜集的党员灯下黑问题清单,欢迎浏览。
党员灯下黑问题清单一
为了切实解决机关党组织中存在的“一般化”“庸俗化”“格式化”“边缘化”、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等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渭南制定印发了《关于治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的意见》,创新性提出了“四单六制”工作机制。
“四单”:
01党组(党委)书记党建责任履职记实单。
《记实单》由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本人填写,主要记录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检查指导工作、讲党课、交纳党费、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情况。
02党建工作督查问题反馈单。
对各级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向基层党组织下发《党建工作督查问题反馈单》,实行挂账销号,上级党组织要现场核查评估整改效果,确保真正整改到位。
03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
对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的基层党组织,及时下达《党建工作任务提示单》,尤其对党组织换届、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工作,要提前一月进行书面提示。
04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单。
机关各级党组织每个月月底前向上级党组织上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月度报告单》,说明工作开展情况。
“六制”:
1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
部门党组(党委)根据各自实际,每月固定一天为党组织的“统一活动日”,自选主题开展活动,长期坚持。
2党建工作季度点评通报例会制度。
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号前召开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季度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点评存在问题,下发《机关党建季度工作任务交办单》。
3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制度。
市县直机关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每年逐级召开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点评问题和测评结果以文件形式向基层党组织书记反馈。
4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各部门党组(党委)将党建工作列入对所属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测评的重要内容,机关党建工作在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的分值不得低于10分。
5党建工作问责制度。
对两次季度点评排名靠后或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省市明察暗访反馈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运用《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6基础保障机制。
要求党组(党委)书记原则上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党组(党委)成员(委员)原则上兼任所在支部书记。配齐配强市直部门组织员,机关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行政经费预算,按照“六有”标准建设专用或共用的规范化活动阵地,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
党员灯下黑问题清单二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开展总局直属机关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直机党[2016]64号)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支部和党员为重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灯下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把解决学校党员学习教育中存在的“灯下黑”问题作为长期重要任务,探索建立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有效途径,使党员干部对党的创新理论真学真信真用,切实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按规定落实,真正起到规范、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
二、整治重点
(一)党员学习教育情况。党支部的学习计划、规定学习内容落实情况和学习效果。
(二)严格组织生活情况。“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基层党组织工作台帐等落实情况及效果。
(三)支部书记履职情况。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履职情况,带头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情况。
(四)支部工作法总结推广运用情况。探索、总结、推广运用务实管用支部工作法的情况。
(五)专项检查及重点整治情况。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或转出、介绍信回执联的及时收寄存档等)、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情况排查清理、党费收缴等三项专项检查情况和宽松软基层党组织整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