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超市安全管理制度
一:经营物品范围:
1:学生学习用品,包括钢笔、铅笔、圆珠笔、簿本、纸张、橡皮、修正液、胶带、胶水、墨水、圆规、尺子、计算器等。
2:学生生活用品,包括牙膏、牙刷、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和纸手帕、卫生纸等日常卫生用品。
3:学生食品,包括矿泉水、饮用纯净水、果汁饮料、牛奶、面包、饼干、方便面等常用食品。
学生超市不得超范围经营。如果确实需要扩大经营范围,必须
报食堂、学生超市监管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对学生超市物品的要求:
1: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习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人身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物品。
2: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学生生活用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其中,卫生用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
3:学生超市经营的所有食品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经营超过有效期的物品。不准出售冰棒、雪糕、冰激淋、冰水等冷冻食品和瓜子、花生等果壳食品。
4: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物品,将勒令超市立即停业整顿,听候校方处理。
三:学生超市开放时间
上午:6:00??6:50
中午:11:45??12:20
下午:17:50??18:30
其它时间不经校方允许一律不得营业。
四:特别强调
1:请学生超市承包人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维持好秩序,提醒学生不要拥挤,不要携带开水瓶购物,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学生超市承包人必须保证超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不得有包装纸、包装袋等废弃物。
3:学生超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不得进行现金交易。
4: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或其它特殊情况,开放时间按学校通知执行。
5:如果学生超市承包人不能做到以上四条,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其整改,整改无效则将立即勒令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到位,并处予罚款。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未尽事宜请示校长室研究决定。
篇二:学校超市安全管理制度
一、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
二、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三、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
四、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七、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
篇三:学校超市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学校特拟定超市安全管理责任书,以便严格执行。
1、加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小超市的购销工作。
2、小超市内地面、柜台等要保持清洁,门窗要配上防蝇设施,保持通风及必要消毒。
3、要严把进货关、质量关、价格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店。
4、经营的食品类商品要加强卫生管理,不准“三无”产品进小超市,对易变质、难贮存的鱼肉类烧烤食品、自制食品、小食品等不准经营。
5、禁止销售各类危险玩具,学校发现有售将予以没收。
6、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问题,配备灭火器、防盗门窗,做好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工作。
7、要定期清扫小超市内卫生,保持小超市内整洁,杜绝一切污染源。
如因经营管理不力,出现中毒事故或上访的,以及被新闻单位曝光等情况,学校将责令其停止经营进行整改。影响严重的学校有权解除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