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濮阳台前县下文件,对红白事标准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不执行要被惩戒。河南濮阳台前县出台文件约束红白事标准的做法,自然成为社会关注热点,特别是要求彩礼在6万元内的内容更引发了孰是孰非的讨论。下面就一起来看看上大学网小编分享的2016结婚彩礼规定出台吧。
关于结婚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返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
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
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离婚时彩礼的返还要以导致给付人生活绝对困难为条件,但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造成了给付人生活相对困难,就应予以返还。
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三种情形,在处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时,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可以判另被支付方返还彩礼,而不能要求三种情形全部存在。对于返还的数额,在处理离婚纠纷案件中的彩礼返还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并结合查证的彩礼数额予以判决。而婚约彩礼纠纷案件中,只要是属于法院查明的彩礼部分,即应全额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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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台前县下发《台前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建设“德美台前”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以及《台前县农村红白事标准参照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红白事的彩礼、酒席等标准提出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倡喜事新办,提倡简化婚前程序,简约订婚、结婚形式。要求进行彩礼控制,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提倡“不要房、不要车,自己家业自己创”的自强创业观,摒弃因婚借贷、婚后还账尤其是让老人背账还账陋习。彩礼总数控制在6万元以内。
此外,《指导意见》还规定,喜宴酒席控制在10桌以内,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文件强调,《指导意见》的规定为当前最高标准,各地标准高于此标准的,按照此标准执行。
对于村民在具体操办过程中拒不遵守已列入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的红白事相关标准,村“两委”干部和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第一时间介入制止,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负面曝光和集体不参与其红白事等方式进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