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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稀有金属管理条例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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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稀有金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有望近期出台。《管理条例》包括稀土总量控制以及开采、冶炼和流通等环节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对稀土产业综合管控有望进一步加强。

尽管工信部的稀土打黑行动一直在进行,但困扰行业已久的“黑稀土”问题仍未斩草除根。这也是造成稀土价格长期处于低位的原因之一。目前的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由国土资源部和工信部每年分批下达。

业内人士指出,在市场有需求的情况下,行业仍会超额生产,因为部门层级的总量指标非强制性的法律法规,威慑力不足。一旦《管理条例》落地推进,其法律约束力度加强,对非法开采的管控将更为严格。

另据了解,目前我国稀土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偏低,未来有望扩大额度。数据显示,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在10.5万吨,今年额度或持平。

行业机构预计,市场总需求在15.2万吨左右,其中北方矿需求12.5万吨左右,南方矿需求为2.7万吨左右,市场仍存供应缺口。对正规矿的严控一方面导致了六大稀土集团的部分产能闲置,产能利用率降低;另一方面又给黑色产业链让出了生长空间。

对此,国家正在进行提高总量控制指标的相关工作。不过,对上游采矿权管控不会放松,总体合法产能仍将维持平稳。

在监管体系完善的同时,地方产业政策也在加码助力。近日,包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打造全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稀土原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基地。《意见》确定了一系列财政及综合支持政策,包括保障稀土原料供给,给予稀土原料采购优惠和新材料奖励,企业可享受电价、税收方面的优惠,并获得创新补贴。设立包头市稀土产业发展基金和稀土产业风险投资基金,争取设立稀土综合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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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包头市经信委获悉,日前,包头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稀土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加快稀土产业转型升级,延长稀土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重要的稀土原材料、新材料及应用产品生产基地。

加强原料供给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意见》指出,要保障稀土原料供给。北方稀土集团将优先保障包头市地方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企业的原料需求,每年保障供应镨钕金属4000吨,价格按照北方稀土集团供应所属企业价格执行,以议定价格作为基准价格;镨钕氧化物、镧铈类产品以及其它稀土原料供给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积极推进稀土交易平台建设,鼓励稀土企业进场交易。

稀土高新区、相关旗县区政府给予采购稀土原料优惠政策,凡采购北方稀土集团镨钕类产品的企业优惠5%,镧、铈类产品的企业优惠10%,其余产品的企业以5%的价格补贴;市财政给予采购北方稀土集团原料企业2个月账期基准贷款利息补贴。

发展稀土新材料壮大产业规模

对在包头市注册、生产、销售并依法纳税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高端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生产企业,依据其实际销售额,按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按季度给予2%的政策奖励,年终对全年销售量高于上年销售量的增量部分市财政再给予2%的政策奖励。

对全年使用镧、铈量超过1500吨、3000吨和5000吨的当地稀土企业,按程序审核后,由市财政年终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政策奖励,实现稀土资源综合平衡利用。

成立产业基金多渠道筹集资金

将由政府出资,吸引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共同设立66亿元稀土产业发展基金,支持稀土永磁、储氢、抛光、稀土合金、催化助剂及电机等应用产业做大做强,延长产业链条。

从市“科技三项费”中每年列支5000万元,重点向稀土企业聚集,设立稀土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产业发展质量。

强化要素保障力度稳定稀土企业生产

给予电价优惠,稀土企业可享受实际用电量0.03元/千瓦时的补贴。给予稀土企业税收优惠,争取将稀土新材料和应用企业列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所得税15%的税率;对于新上稀土深加工项目将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鼓励稀土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展技术创新,对市场前景好的稀土中试项目(线)建设,由市财政给予不高于20%的资金补贴;充分发挥北方稀土集团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对北方稀土新上项目给予大力支持;对于企业转型升级技改项目,经评审认定后,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于新批准设立稀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以稀土交易中心为平台,由稀土高新区规划专项用地,积极申请设立稀土综合保税区。

同时,将组织全市重点稀土企业,成立包头稀土产业联盟,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加大企业协作配套力度,促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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