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章
总则
一条为保障员工利益,维护宿舍秩序,特制定本规则。
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摩登百货有限公司全体居住单身宿舍的员工。
二章管理组织三条员工宿舍之主管部门是行政部总务科。
四条公司设宿舍管理员名,负责宿舍日常事务,其工作职责为:
、负责按总务科通知安排员工入住或退宿;
、编造住宿人员名册,记录《员工管理日记》,并于每月向总务科提出报告;
、宿舍资产管理及登记;
、住房的水、电等公设施之维护与管理,登记每月每套房所耗之水、电数,代住宿员工换煤气;
、维护宿舍区之生活纪律,调解和处理宿舍区内之纠纷;
、作好防火,防盗工作;
、做好公区域环境清洁工作;
、宿舍福利设施之管理及维护;
、督导住宿人员彻底遵守应履行之义务;
、上级要求办理之事项。
五条为加强宿舍管理,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宿舍设立宿舍委员会(下称舍委会)。
一、舍委会之组成:
、各房间住宿成员推举舍长名;
、各楼层舍长推举楼长名。
二、舍委在任职期间如不适任可进行改选。
六条舍委工作职责:
一、定期轮流对宿舍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并按三章之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宿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的请各相关部门处理并督导其改善。
三、就住宿员工立场及福利对公司提出意见。
七条舍长工作职责:
、安排和督导本宿舍内务和卫生轮值;
、督导本宿舍人员日常作息,维护本宿舍之正常生活秩序;
、关心本宿舍人员之生活,及时向上级反映职工之合理要求和建议;
、参与宿舍卫生评比;
、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宿舍之各项管理事务。
三章日常生活与管理八条住宿人员出入宿舍大门必须佩戴《识别证》及携带《住宿证》。九条搬入、搬出单身宿舍,必须凭住宿证和批准的住(退)宿申请。
十条宿舍来访客人不得进入宿舍区。
十一条非执行公务不得进入宿舍区及异性宿舍。
十二条住宿人员的义务
一、住宿人员如发现如下情形时,必须及时报告管理员处理:
、建筑物或其附属设备故障、毁损、损失时;
、遇火警、盗窃及其他异常时;
、宿舍内或宿舍附近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患时;
、其他认为有需要报告之情形发生时。
二、住宿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
、保护及爱护宿舍建筑、附属设备及各种公用器具;
、保持宿舍之整洁;
、不妨害他人正常生活;
、节约水电;
、提高警觉,慎防火灾;
、维持风纪。
十三条禁止行为及处罚:
一、宿舍区内以下行为经人检举属实,一次给予记一级过失处分,二次记二级过失处分,三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在宿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便后不冲厕或其他形式破坏环境者;
、超过规定时间,播放电视机、收音机、录音机或其他音响设施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
、浪费水电,人离不关电、水源者;
、未经许可,动用他人物品或出入其他宿舍者;
、私自调动房号或床号者。
二、在宿舍内有以下行为者,一次给予记二级过失处分,二次记三级过失处分并强制搬离宿舍:
、在非指定处所随地大小便者;
、未经许可,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者;
、在房内使用炉具者;
、除收音机、床头扇、充电器等小型家电外,架接电源或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器(w以上)者;
、在墙上乱写乱画或刻字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