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委员:、负责团费收缴、团员信息统计;、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和度团籍注册工作。、负责党课、团课的组织工作;在支委会领导下,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负责班、团干部考核、评优的具体组织工作。
宣传委员:、了解团员青的思想动态,结合各阶段的中心任务,配合支部书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多种形式的团日活动;、负责对外宣传、报道本支部和班级的工作、活动,建立通讯员队伍,积极向校内外媒体投稿。、负责管理班级邮政信箱,及时领取和分发邮件。
七条新生班级班委会、团支部委员会的产生:
新生班主任通过阅档、谈话,确定班、团干部人选,于开学初指定临时班委、团支委(也可仅指定临时班长、副班长、团支书)。一学期期中考试结束两周内完成班委、团支委选举。选举的基本程序:在班主任领导下,按民主集中的原则以个人自荐、无记名推荐等方式酝酿候选人名单;班委、团支委合并进行差额选举(一般差额~名),按简单多数原则确定当选名单;班主任主持召开当选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委员分工。分院团学会组织部派人监督选举过程。
八条班委、团支委的换届:
班委、团支委任期一。一般于月底月初(学总结评比完成后)进行换届选举。选举的基本程序同七条;候选人一般要求上一学无违纪处分记录,补考之后不超过门不及格课程。
九条班级党组织建设:
按照《中国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党员(含预备党员)数人以上的班级应成立党小组。班级党组织应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成为班级团结进步的核心力量。
十条寝胜的产生和职责:
寝胜一般由寝噬员民主推举产生,各班级汇总后报分院备案。寝胜负责寝室文明、安全管理,建立和执行卫生值日制度,订立寝室文明公约,监督同学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十一条本条例关于班级组织建设的规范为指导性规范。鼓励各班级进行组织建设的创新和探索,但创新方案须报分团委审批。
三、思想建设
十二条班级思想建设的目标要求:
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健康向上的氛围,增强集体荣誉感和班级凝聚力,引导学生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在全班营造正义团结、友爱互助、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促进全体成员德、智、体全面发展。
十三条班级思想建设的主要内容:
、思想政治教育。以丰富多样和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班级成员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了解时事政策和社会发展形势,提高政治觉悟水平;开展党的知识和党章学习活动,引导学生向党组织靠拢;以学习生活中的典型事例,对学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进行创新、创业和成才意识教育,提升班级成员的理想抱负水平。
、道德教育。以活动为载体,引导学生在实践中体验和学习做人、做事的正确规范,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增强诚信意识、奉献意识、协作意识,提升班级成员的道德素质。
、纪律教育。组织班级成员学习《学生手册》,了解并遵守学校生活的纪律规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弘扬正气,引导班级成员自觉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