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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办事处合同管理规定(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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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外办事处合同管理规定

.. 合同正本、副本、附件。

..文本签收记录。

.. 变更、补充、解除合同的协议。

. 综合管理部/驻外办事处应按用户/客户建立用户档案,内容包括。

.. 用户名称、地址、联系人、通讯方式。

.. 用户自然情况。

.. 我公司提供产品/备件、日期、安装使用情况、售前、售中、售后情况。

.. 履行合同情况

.. 质量/技术问题处理情况(表格)

. 综合管理部按产品/备件建立管理台帐一式 二份,一份于次月日前上报财务部,一份销售分公司保管备查,内容包括:

.. 合同号

.. 合同标的

.. 签约日期,结算日期,经办人。

.. 用户名称

.. 产品/备件名称,数量/明细

. 合同作为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严禁有意或 无意向外界泄露合同信息。合同档案和台帐应严格保密,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签约率、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情况等纳入公司对营销人员和驻外办事处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任何人私自转让合同,一经发现,公司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开除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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