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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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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联合会会员管理办法

、团体会员表彰:团体中的个人参照个人会员表彰办法。凡成立一以上的义工团体,拥有名以上义工,在服务社区方面表现突出、组织优秀、活动经常,授予“地区义务工作者(志愿者)先进集体”称号。

、会员表彰的主要依据为会员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小组的推荐。

、街义工联每集中表彰一次星级会员和先进团体会员单位。

、街义工联将向区、市义工联推荐优秀个人会员、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参加相关的评选表彰。

地区义务工作者 (志愿者)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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