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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建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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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建科技兴趣小组活动办法为深入推进科技强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民和职工学习、利用务科技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着力提高科技应用和创新的能力及水平,积极服务实战,不断推动公安工作提升、提质、提效。市局决定,在范围内组织开展“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三项建设”工作,突出务信息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科技强“十二五”规划》精神,以现有的“科技兴趣小组”为基础,充分挖掘基层科技人力资源,进一步扩大参与面,着力培养一批科技运用、开发尖兵,带动务信息化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加速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现代化进程。
二、实施步骤
.组织报名(月日前完成)。在现有兴趣小组人员的基础上广泛发动民、职工参与。各部门要积极动员在务信息技术等方面有一定专长的人员参加。
.人员调整(月日前完成)。根据报名情况和人员实际情况进行组员调整。
三、活动形式和内容
科技兴趣小组活动由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实施,每由市局安排一定活动经费,确保各小组活动的顺利开展。
.建立例会制度。科技兴趣小组每一般召开不少于二次的工作例会,研究、部署小组活动工作。
.组织开展培训。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或大型科技公司技术人员,以座谈会、培训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讲座和培训,适时外出实地参观学习。
.参与项目论证。以项目小组为单位对我局的科技建设项目进行讨论和论证,为我局科技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举办各类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各种特色活动,如主题宣传、动手操作、观看演示、参与论证、知识讲座及主题沙龙等活动。
.开展科普宣传。为开展民进行科普知识讲座、专业技能培训。
四、活动安排
.科技兴趣小组每至少开展两次性活动,必要时视情组织开展活动。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市局中心工作,具体计划由各项目小组组长同讨论确定,各项目小组要做好本小组组员的发动工作,积极协助开展活动。
.项目小组每至少开展两次活动,活动应制订计划,需要活动经费的,须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结束后,由项目小组负责人将活动情况报科技兴趣小组。
五、工作要求
.加强协作。各项目小组和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善于借势、借力、借资源,积极主动争取各方面力量的支持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各种力量参与、协助科技强建设。
.突出效益和实用。要强化成本意识,注重效益,开展活动要突出实用性。对于各个建设项目和活动,要充分论证,严格执行科技管理办法,防助生浪费。
.加强宣传报道。要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科技兴趣小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奖励办法
市局每底将进行科技兴趣活动评审工作,凡项目小组对局科技强做出贡献(开发软件被使用、经验战法被推广、模式意见被采纳等等)的,将根据运用效果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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