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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分公司卷烟货源分配实施办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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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分公司卷烟货源分配实施办法
四、具体管理办法
、分公司卷烟经理部分配给各某地区公司(营销部)的货源分配计划,必须认真执行,并对度及分阶段的卷烟经营目标任务和进度负总责。
、各某地区营销部对分公司卷烟经理部分配的周期性电访任务和销售政策的执行负总责,并依据货源分配计划制订具体的货源分配办法。
、各条线路客户经理对本线路经营目标任务负总责,要增强访销计划性,合理安排某场货源,努力满足和调节供应,做到四员联动,同对辖区内经营任务负责。
、各单位电访员应落实货源分配意图,加强与对应线路客户经理的信息沟通,把货源分配好,调整好,对所辖线路的经营目标任务与客户经理同负责。
、对周期性分配的重点培育品牌和滞销烟完成较差的单位,将按比例扣减下一周期的畅销烟分配数量。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将按比例奖励下一周期的畅销烟的分配数量。(具体比例视情况而定)
、分公司卷烟经理部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某地区公司(营销部)落实度目标任务、客户关系管理、货源公开分配制度、四员联动及电访订单采集等项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并对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在全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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