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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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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六)其他工作(分)
三十三条加大对组织工作的宣传力度(分)
各乡(镇)党委结合组织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全撰写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得分;在某地级党报党刊上发表篇(条)以上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文章、信息得分;在某级以上党报党刊上刊登篇(条)以上关于组织工作方面的信息、文章得分。全向某地委组织部报送条组工信息得分。
三十四条统计工作(分)
认真搞好半、终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和工资统计,按时上报得分;没有错漏的得分;
三十五条材料报送工作(分)
按照上级组织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上报各种材料和表册得分。
三十六条加强组织工作的领导(分)
党委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次以上得分,制定度工作计划得.分,与所辖党总支(支部)签订《组织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得.分。
三十七条考核办法解释权属某地委组织部,某地直工委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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