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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工作制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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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工作制度

、无故迟到、早退四次者,作出书面检讨并在院团委各部室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该度评优资格;

、病假、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三次。

六、值班制度

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医学院三楼院团委档案室)是组织部办公的场所,为加强办公室的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树立组织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按时到达值班地点,不迟到,不早退。到达后如实签到,他人不得代签。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者,须提前一天向组织部部长请假,以便做临时调整。

、值班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从事与值班内容无关的活动。

、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严格按照备忘录要求完成值班工作。对值班期间须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在值班本上作详细记录。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独立处理时,应及时向团委书记求助或致电有关责任同学,不得擅自处理。

、值班人员须保持办公室的整洁美观,置物有序,做到节俭用电,人走熄灯关窗,注意安全。
所有值班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将按照《团委组织部监督与考核标准》给予适当处理。

七、文件制度

、本制度由组织部制定,适用于组织部所有成员。组织部组织处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部门成员每月末须将本月的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递交至组织部办公组存档。

、组织处负责为组织部各成员设立个人档案,作为组织部史料及个人考评的依据。

、所有递交的文件及档案必须字迹工整,整齐划一;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应详细具体,不得空洞无物,套话连篇,尤其是涉及具体事项时,必须详细叙述。

八、保密制度

组织部是青团委员会直属重要部门,所从事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严肃性,为保证本部门正常运作,提高工作效率,发扬严谨的工作作风,保持组织部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涉及全校各院系团组织单位利益关系的通知、决议,在未经院团委正式批准,下发文件通知之前不得向外透露。

、组织部人事任免与变更,在未经团委下发正式文件通知前不得向外透露。

、组织部内部考评结果尚未公开前,任何负责考评人员不得将有关考评情况向外透露。

九、监督与考核标准

一、建档

组织部组织处负责为组织部所有成员建立个人档案,并将个人档案及工作记录、活动记录作为组织部内部资料加以保存。组织部组织处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工作量、工作成绩等对各个组、各个成员进行短期内综合考评。

二、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组织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组织部将对团校及基层工作指导中心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考评,具体考评工作由办公组负责实施。具体如下:

、对于本部门组织的每次活动,组织处干事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

、组织处负责对各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与。组织处将邀请团委副书记参与每周例会,提出意见或建议,以督促自身改进不足。

三、奖惩制度

(一)奖惩制度是量化的管理标准,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有重要意义。由于本部门各组的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不尽相同,故本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由各个组酌情掌握。以下内容可供参考:组织部全体成员在考核期间都有评定基本分分。由本部门办公组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相应的加分或扣分,具体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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