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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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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会章程一章 总则

一条: *中学学生会是在校党支部和校务会领导下的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学生会受政教处的领导,协同团委会、少先队大队开展工作。

二条:主要任务:

①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全校同学德、智、体、美、 劳全面发展。帮助学生们培养自学、自治、自理的能力和自尊、自强、自立、自爱的精神。

②以各种切实可行,生动活泼的形式,对学生开展德育活动, 帮助同学进步、成才。

③做学校党政领导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在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积极维护学生的正当利益,竭诚为同学服务。

④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加强校际及社会的横向联系, 广交学友,同进步。

⑤加强同学间的团结,协调各级和各班同学间的关系。 在政教处指导下,积极开展各项有益活动,为净化、美化校园做贡献。

⑥促进同学和教职员工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巩固良好的教学秩序,建设富有我校特色的优良校风。

二章 会员

三条:凡在学的我校学生,均可成为学生会会员。

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①对本会的各项工作有参与、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②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③对本会各项工作有提出质询的权利。

④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义务。

⑤有向本会反映工作情况,帮助收集资料,传达精神, 沟通信息的义务。

⑥有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工作的义务。

⑦有向本会交纳会员费的义务。

三章 组织和职权

五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六条:本会的权力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每举行一届,每学期期初例会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七条: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①听取和审查学生会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②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③制定、讨论和修改本会章程。

④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八条:学生会委员会职权:

①选举学生会正副*。

②任命各部正副部长。

③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④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学生会重大问题。

⑤审批学生会委员会工作。

⑥每学期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负责召集。

九条:学生会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为学生会办公室,其职权:

①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

②负责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③协助学生会*在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和学生代表大会上报告工作情况。

④办公室由学生会*、副*兼任主任、副主任。

十条:学生会下设六个部,各部正部长一人,由委员担任,各部设干事若干人。

(一)学习部:

、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时向教务处反映。

、组织开展有利于学习的各种活动,如配合各学科进行竞赛、学习经验交流等。

、定期向学生会*汇报学生动向和情况。

、进行专业知识宣传,促进同学学习。

(二)宣传部: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刊等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教育方针,以及党的路线和政策等。

、宣传班级和个人在学习、生活作风、组织纪律、 文体活动、文明礼仪,班级日评比活动以及劳动等方面的好人好事。

、宣传部可分设广播组和校刊组。广播组要按时放广播, 校刊组要定期出校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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