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支委员会和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可进行表决。表决可以投票、举手两种形式。
三、议事制度与程序
总支委员会根据需要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可随机召开。其议事程序是:
、确定议题。会议的议题一般由正副书记(局长)商定。上级党委要求讨论的问题及各班子成员提议讨论的问题,应列为会议议题。会中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会前通知。会议议题确定以后,一般应提前天以上通知每个成员;拟安排讨论的重大问题,应将预案提前送每个成员;成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应请假,对议题有意见可在会前提出;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预案准备。凡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的议题,有关科室要事先作好调查论证,认真准备预案,重大问题应准备两个以上预案。涉及干部配备、奖惩及其他重要人事问题,要有初步考察意见。议题内容涉及到两个以上科室的,主办科室应事先进行联系,取得一致意见。难以取得一致意见而必须上报审批的,应如实说明协商情况及有关部门的意见。
、酝酿论证。班子成员要围绕拟决议的问题个别交换意见,对重要的问题要反复酝酿,对专业性比较强的问题可吸纳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酝酿。要通过各种形式的酝酿,使每个成员对所议决的问题取得比较一致的认识。
、会议组织。在主持人的召集下,与会人员应围绕确定的议题展开讨论,积极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并明确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意见;主持人也应以普通成员的身份参加讨论,发表意见。会议结束或每一议题结束时,主持人应归纳宣布议事结果。
、会后工作。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会议情况及时向缺席的成员通报;会议决定的事项,分别由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必要时应整理会议纪要,经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发各成员和有关部门;在执行决定过程中,如发现决议有失误,应召开相应会议,研究修改意见,及时纠正偏差。
四、议事纪律与责任
班子成员在议事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坚持党性原则。议事必须本着对党负责,对单位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负责的态度,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公道正派,不掺杂个人私心杂念。要顾全大局,心胸开阔,不能因意见不一致而产生矛盾。
、坚持实事求是。意见的集中和决议的形成,要符合党的组织原则,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党委、机关的决定、指示,符合本单位的实际。
、严守会议秘密。会议的议事经过和结果,除经会议决定公布或在一定范围内传达的以外,必须严守秘密,不得传播、泄露。
、认真做好记录。对会议所作的决议、决定,各成员发言的主要观点,应完整准确地做好记录,会议结束时经主持人审阅签字后保存。会议记录由承办局机关秘书工作的同志负责。总支委员会会议记录本的调阅须经书记、副书记同意。
决策错误造成工作失误或重大影响的,在集体负责和决策主持人负主要责任的同时,应区别不同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调查和提供情况失实,导致决策失误,应追究准备部门和具体人的责任;因各成员盲目赞成或反对,导致决策失误,应追究该成员的个人责任;因在执行过程中,违背决议精神造成工作失误和偏差的,应追究执行人的责任;因与会人员泄密、失密,导致决议无法执行或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泄密、失密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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