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寒假读书报告:《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很久以前就知道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角色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但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因此《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己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后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下午,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么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终于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只有5天,还差点因此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己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己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这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接下来说他和许玉兰,当时他追许玉兰的情节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只因为给女孩子买了8角的零食,便要人家嫁给他,更出其不意的是,许玉兰居然就答应了。读到他们刚结婚时候我以为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的。许三观抓住了玉兰的把柄:与何小勇曾经偷尝禁果,并且三观和玉兰的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于是许三观便整日不做家务,躺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晒太阳,将家务全丢给许玉兰。后来许玉兰知道了三观与林芬芳的事情,在使出看家本领?坐在门槛上喊出一番风格与佟湘玉极为相像的怨言之后,也一如当年的许三观,整日不做家务,而是嗑瓜子串门,颇有轻喜剧的味道。但是读到最后,我却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许玉兰曾经将自己交给两个男人,因此被冠以“妓女”的称号,整日当“陪斗”,胸前挂着牌子一站就是一天,许三观本想避风头,让三个孩子去给妈妈送饭,没想到他们都嫌丢人,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偷偷摸摸的去送饭,这时有个情节让我大为感动,许玉兰一看满锅的白米饭,只好勉强咽下,但是将米翻起来,却发现底下是满满的肉,原来三观害怕有人来检查,便将肉埋在米饭底下。这是三观对玉兰的爱。三观老了之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就去卖血,没想到年轻的血头说他的学老了,只能去当给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起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但是这次,与以往不同,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通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可以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己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后来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可以证明,三观听说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己的亲生儿子不认,自己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己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可以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知道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能力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己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己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欢迎小伙伴们提出不同见解,我们一起讨论~分析文章神马的最有意思了~
国商创新1301 刘文婕
很久以前就知道余华的两部代表作,《活着》《许三观卖血记》。高中时旁边的书桌上放了一本《活着》本想着只随便扫一两眼便罢,没想到一读起来就和嚼了炫迈一样,根本停不下来,一个下午的时间一口气读完这本小说,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又一个的角色已各种各样的方式接连死去,心里就像是被痛苦接连不断的蹂躏,但是余华似看客般冷漠的笔调又让这种绝望的痛苦找不到宣泄的出口,无法释放。因此《活着》让我难受了很长时间。潜意识里也暗暗觉得慎读余华。那天去图书馆本来要找一部小说,但却无意间瞟到了《许三观卖血记》,就像有魔力般的,我走近那本书,慢慢蹲下,看着那已经发黄的书脊,却迟迟伸不出手。只是听书名就觉得有种心痛的感觉,卖血,卖谁的血?为何要卖血?是卖自己的,还是倒卖别人的?许三观是像福贵一样最后全家都遭遇了不幸还是他一人的坎坷命运便足以让人扼腕?以余华惯有的冷漠风格,这本书会不会再次让我反复品味浓浓的痛苦?这一切的疑虑都积聚在了我的右手,无法移动。强大的好奇心终究战胜了疑虑,又是半个下午,当余晖落下,余华的另一部代表作也完全成了我记忆的一部分。
怎么说呢,读完这本书的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就完了?第二个感觉就是,终于大家都没死,都活得好好的,能长舒一口气了。说实话可能由于我阅历浅薄,或者缺乏对那个时代更为深入的认知,刚读完放下书我都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但我慢慢发现,这篇小说越品越有味道,虽然看起来余华仅仅是在道来一个故事,一个发生在50年代的小城市里一个叫许三观的丝织厂工人和家人的故事。
人是矛盾的集合体。有时我会因为许三观的对孩子深深的爱感动,在饥荒时期,为了让老婆孩子们吃上一顿面,走进了医院的大门,去卖血。为了救不是亲生儿子的大儿子的姓名,一路奔波,一路卖血,前后卖血间隔甚至只有5天,还差点因此而送命。但有时候他身上也有狭隘的市民性,比如灾荒时期带他二乐三乐去吃面,却唯独不带一乐,直接告诉一乐因为你不是我儿子,所以你去吃一个烤红薯吧。试想一个10岁大的孩子,已经吃了57天的玉米饭,眼看着自己的弟弟被爸爸妈妈领着去了饭店,自己却只能吃没有巴掌大的红薯,去找自己的亲生父亲却又毫不留情的被赶出来,大人之间的事情却要一个无辜的孩子来承担,这未免太不公平。所以读到这里,我对许三观又有些不满了。
接下来说他和许玉兰,当时他追许玉兰的情节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只因为给女孩子买了8角的零食,便要人家嫁给他,更出其不意的是,许玉兰居然就答应了。读到他们刚结婚时候我以为他们之间是没有爱情的。许三观抓住了玉兰的把柄:与何小勇曾经偷尝禁果,并且三观和玉兰的大儿子一乐长得越来越像何小勇。于是许三观便整日不做家务,躺在椅子上舒舒服服的晒太阳,将家务全丢给许玉兰。后来许玉兰知道了三观与林芬芳的事情,在使出看家本领?坐在门槛上喊出一番风格与佟湘玉极为相像的怨言之后,也一如当年的许三观,整日不做家务,而是嗑瓜子串门,颇有轻喜剧的味道。但是读到最后,我却改变了原来的看法,文化大革命时期,由于许玉兰曾经将自己交给两个男人,因此被冠以“妓女”的称号,整日当“陪斗”,胸前挂着牌子一站就是一天,许三观本想避风头,让三个孩子去给妈妈送饭,没想到他们都嫌丢人,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偷偷摸摸的去送饭,这时有个情节让我大为感动,许玉兰一看满锅的白米饭,只好勉强咽下,但是将米翻起来,却发现底下是满满的肉,原来三观害怕有人来检查,便将肉埋在米饭底下。这是三观对玉兰的爱。三观老了之后因为想吃炒猪肝喝黄酒,就去卖血,没想到年轻的血头说他的学老了,只能去当给油漆匠刷墙用的“猪血”,这番话让一辈子靠卖血度过艰难时光的许三观顿时感到支柱倒塌,在大街上呜呜的哭起来。相似的,三个儿子为父亲的举动感到丢人,玉兰则对三个儿子的反应大为斥责,并历数了三观卖血为他们做的事,尔后用哄孩子一样的语气安慰三观,并和他一起吃了炒猪肝和黄酒。当玉兰听说了年轻血头对三观说的不客气的话时,便义愤填膺的摆出泼妇的架子骂了起来,但是这次,与以往不同,我觉得她是那么的可爱,我感受到了她对丈夫深深的爱。
诚然,三观和玉兰是相爱的,他们的爱通过轻喜剧一般的情节慢慢的像读者展现,直至结尾,令人动容。于是我便困惑之前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生活小事又该如何解释?这时,我似乎觉得文章并不是这么简单,除了一些家长里短的叙述,背后隐藏着另一条主线,那就是-----平等。
可以说三观和玉兰都是追求平等的人。三观之所以在抓住玉兰把柄之后不做事,是因为他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居然是别人的孩子,自己当了彻彻底底的“乌龟”,心里委屈,所以让玉兰做事心里感到平衡。玉兰后来的举动也是这个道理。还有另一件大事可以证明,三观听说给自己戴绿帽子的何小勇出了车祸之后高兴了好半天,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何小勇自己的亲生儿子不认,自己辛苦抚养,这就是何小勇遭了报应,而自己却身体健康。从这些话可以看出许三观内心里追求的平等。做了“恶事”的何小勇的悲惨结局让他心理平衡,虽然这种想法很不道德,但却将许三观心里积压了几十年的心病治好了不少。
但可惜的是,许三观虽有平等观念,却不是我们真正意义上提倡的平等。他眼里的平等就是你们家有什么,我们家也要有,你对我差,我也不能对你好。这种平等只是一种处于低级水平的比较,三年饥荒时期,许三观曾埋怨过一句:这饥荒早来晚来都没事,偏要在我们家无所积蓄的时候来。他只知道饥荒来的不是时候,但却没有进一步想过为什么会有饥荒,如果没有人民公社运动将他家几乎所有的储备都交公,即便今年收成不好恐怕也不至于落得如此地步(作者借许三观之口说出此句,实在犀利)。别人家也吃不上好的所以许三观没说什么,但却不知对政策的分析与质疑能力的缺失是一种更大的不平等。所以许三观纵然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大爱的人,但仍然逃脱不了这种幼稚的平等观带给他的小市民气。
试想我们自己的生活,是否也会因为关注范围之小而成为了日后开阔眼界的桎梏?
总之,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小说主题是多元的,总有一个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引发读者的深思,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好的作品越想越有味道。
以上仅本人自己读后的一些想法,文章仍有许多不足,尤其是后面写到关于平等,总是感觉没有办法写到我满意,这和阅读量,思想深度有很大关系,在此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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