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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业企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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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1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充分调动各方参与产业扶贫的积极性,发挥产业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帮助贫困户脱贫增收为目标导向,以“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为指导原则,形成“五大一小”精准扶贫格局,即:中药材产业、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光伏产业、乡村旅游业及小型扶贫产业。通过扶贫产业的发展,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如期实现同步小康。

(二)目标任务。用三年时间,实现有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51万户、68307人(20xx年2月26日静态数据)稳定脱贫。

(三)基本原则。1.充分尊重贫困户和市场主体的意愿,结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发展条件、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因贫施策、因户择业、因人帮扶,有计划、有目标、有方向地进行扶贫产业开发;2.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贫困户、银行、保险机构合力推进的“五位一体”的发展机制,大力推进扶贫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鼓励和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带动贫困户参加合作经营、吸纳贫困户就业。

二、帮扶对象

实施产业精准扶贫的对象,主要是有从事产业发展意愿并具备相应素质、能力和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贫困户意愿及产业发展规划,分批分步实施产业扶贫。

三、帮扶方式

创新产业精准扶贫机制,以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为原则,大力推行六种联接模式;鼓励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扶贫到户资金等参股到新型经营主体或产业项目,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底分红、滚动发展”方式,抱团入股参与经营决策,最大限度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实现脱贫目标。

(一)龙头企业+贫困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光伏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根据贫困户家庭情况及发展条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需要,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资金帮扶、订单种植(养殖)、协议收购、技能培训、劳务用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多形式的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贫困户。对有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采取入股分红、包购包销、技术服务、管理培训等方式与贫困户进行合作,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对无产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采取入股分红、代种代养代销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家庭农场+贫困户。家庭农场与贫困户签订帮扶协议,采取承包租赁、合作联营等方式,吸纳利用贫困户土地、劳力和其他资源,就地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四)专业大户+贫困户。专业大户与贫困对象签订帮扶协议,采取提供种苗、技术指导、管理服务、保底收购、基地务工等多种形式,帮扶贫困户掌握实用技术和发展门路,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及乡村旅游等产业,实现持续增产增收。

(五)农村电商平台+贫困户。依托农村淘宝等平台,通过线上网店、线下实体店等渠道,采取为贫困户网购商品、网销农特产品、提供物流配送等途径,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销售、技术、信息等制约,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六)农村休闲旅游+贫困户。依托我县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借力村、企业和农家乐等旅游扶贫示范点,通过旅游就业、定向结对、帮扶创业等方式,帮扶贫困户增收脱贫。

鼓励各地在以上六种联接模式基础上,多途径、多渠道创新产业精准扶贫联接机制。

四、扶持政策

(一)中药材产业。

1.根据我县药旅联动发展战略及李时珍品牌、产业优势,大力实施“33431”中药材扶贫工程,即:3年时间,每年3000户,每亩补贴400元,3万元扶贫贷款,户平增收1万元。

2.发展目标:20xx年至2018年三年时间,每年通过中药材产业发展带动3000户贫困户脱贫,共计带动9000户贫困户实现户平增收1万元的目标。

3.政策支持:对发展中药材种植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每亩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3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中药材种植业。

4.依托医药加工龙头企业及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利益共同体模式。即:由企业根据生产需求定向委托贫困户进行药材种植,由专业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或吸纳贫困户合作,由龙头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做到统一供种、统一培训、统一标准、统一价格、统一时间、统一收购。

5.鼓励贫困户自主发展中药材产业,支持贫困户以土地经营权、扶贫资金入股等方式与有资质、有实力的中药材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参与中药材种植、管理、保底分红,实现脱贫致富。

6.中药材扶贫工程责任单位:县药材办、农业局、林业局。

(二)特色种植业。

1.结合我县种植产业基础,大力发展“32631”特色种植业扶贫工程,即:3年时间,每年2000户,每户最高补贴6000元,3万元扶贫贷款,户平增收1万元。特色种植业主要包括:优质稻、茶叶、油茶、蔬菜、水果、苗木、花卉、山药、经济林等。

2.发展目标:20xx年至2018年三年时间,每年通过特色种植产业发展带动2000户贫困户脱贫,共计带动6000户贫困户实现户平增收1万元的目标。

3.政策支持:对发展特色种植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种植品种及面积给予补贴,茶叶按照每亩1000元,大棚蔬菜按每亩2000元,田园蔬菜每亩1000元,油茶每亩200元,其它品种按照每亩500元,每户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6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3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特色种植业。

4.鼓励采取“专业大户+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由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并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由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对不具备发展种植业条件的贫困户鼓励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务工等采取方式获得稳定的租金、股金及薪金收入。

5.特色种植业扶贫工程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

(三)特色养殖业。

1.大力发展“32651”特色养殖业扶贫工程,即:3年时间,每年2000户,每户最高补贴6000元,5万元扶贫贷款,户平增收1万元。特色养殖业主要包括:生猪养殖、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肉牛、羊养殖等。

2.发展目标:20xx年至2018年每年通过特色种植产业发展带动2000户贫困户脱贫,共计带动6000户贫困户实现户平增收1万元的目标。

3.政策支持:对发展特色养殖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养殖品种及规模给予补贴,生猪养殖4头以上按照每头400元,肉牛养殖按每头1000元,山羊每头500元,鸡鸭鹅等畜禽养殖达到50只以上按照每只15元,水产养殖按照每亩800元,每户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6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特色养殖业。

4.鼓励采取“专业大户+贫困户”、“龙头企业+贫困户”等模式,由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提供幼崽、饲料及养殖技术并签订保底价收购协议,由贫困户发展养殖业;对不具备发展养殖业条件的贫困户鼓励通过委托代养、寄养等方式与市场主体签订合同,由市场主体帮助发展养殖业,确保贫困户获得稳定的增收途径。

5.特色养殖业扶贫工程责任单位:畜牧局、水产局。

(四)光伏产业。

1.光伏产业具有建设投产快、增收持续稳定、市场风险低、绿色环保等特点,结合我县光照充足、光热资源丰富的特点,大力实施“36563”光伏扶贫工程,即:3年时间,60个贫困村,5000个贫困户,实现村增收6万元,户平增收3000元。

2.光伏扶贫对象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的贫困村;二是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贫困村建设一座60K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选择荒山荒坡地,具体选址由国土、林业、电力相关单位共同协商,并为贫困村办理相关用地手续;贫困户建设一个3KW光伏电站,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尽量选择屋顶较为方便的位置。

3.发展目标:用3年时间,建设60个贫困村光伏发电站,建设5000户贫困户光伏发电设施,户平补贴1.2万元,实现贫困村每年增收6万元、贫困户户平增收3000元的目标。

4.政策支持:贫困村光伏电站建设资金50万元左右,从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中安排;贫困户光伏电站建设资金2.4万元左右,由受益贫困户自筹8000元(不足部分可申请6000元扶贫贴息贷款),政府补贴1.2万元,项目实施企业、帮扶单位筹资4000元。鼓励贫困村采取统一建设、统一贷款、统一还贷、统一分配收益的模式,组织村集体、贫困户共建集中式光伏电站。

5.光伏扶贫工程责任单位:扶贫办、发改局、供电公司、能源办。

(五)乡村旅游。

1.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35151”旅游扶贫工程,即:3年时间,每年500户,每户补贴1万元,5万元扶贫贷款,户平增收1万元。

2.发展目标:以现有特色景点为基点,加强周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产品体系,加快乡村旅游品牌建设。20xx年至2018年每年通过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带动500户贫困户脱贫,共计带动1500户贫困户实现户平增收1万元的目标。

3.政策支持:对发展农家乐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贴1万元,开办旅游商店的贫困户每户补贴5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业。

4.支持鼓励景区、旅游宾馆、合作社、农家乐、农业观光采摘园、旅游娱乐、旅游购物场所等旅游实体企业根据自身岗位的设定与需要,采取就近原则,优先录用贫困人口就业,并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带动贫困户脱贫。

5.支持鼓励旅游企业、旅游宾馆、农家乐与贫困户实行“一对一”的定向结对帮扶,有农副产品需求的与贫困户实行定向种植、养殖,进行合同收购;有土地需求的优先流转缺乏劳动力贫困户的土地,增加贫困户收入。

6.乡村旅游业扶贫工程责任单位:旅游局。

(六)其它小型扶贫产业。

1.实施“33238”小型产业扶贫工程,即:3年时间,每年300户,每户补贴2000元,3万元扶贫贷款,户平增收8000元。其它小型产业指五大产业之外,贫困户有意愿、有能力从事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农村电子商务、小型服务业、小型农副产品加工业、小型手工业等,鼓励市场发展多形式的扶贫产业。

2.发展目标:用3年时间,每年带动300户贫困户,3年时间共计带动900户贫困户实现户平增收8000元。

3.政策支持:对贫困户发展电子商务个人开店的,每户赠送一台电脑,并给予网店房租补贴2000元及宽带费用补贴800元,发展其它小型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补贴2000元;缺乏资金的贫困户可申请3万元的扶贫贴息贷款,用于发展小型扶贫产业。

4.其它小型产业扶贫责任单位:农办、扶贫办、商务局。

五、市场主体带动

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养殖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产业扶贫,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一)由县产业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产业责任单位、银行筛选实力强、带动能力60户以上、产业规模跨乡镇的市场主体作为县级产业扶贫龙头示范企业。由县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委托书》,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协议书》,并填写《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帮扶主体任务清单》、《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收脱贫问题清单》。

(二)由乡镇(办)人民政府组织筛选具有一定产业规模、带动能力10户以上60户以下、产业规模跨村的市场主体作为本乡镇产业扶贫示范企业。由乡镇(办)人民政府与市场主体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委托书》,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签订《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协议书》,并填写《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帮扶主体任务清单》、《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收脱贫问题清单》。

(三)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按照每带动一户贫困户安排5万元扶贫贴息贷款扶持,县级产业扶贫龙头示范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乡镇产业扶贫示范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市场主体带动贫困户必须确保每户每年增收4000元以上,否则不予政策支持。

(四)绩效评估。对参与产业扶贫的市场主体实行年度绩效评估考核机制,县级产业扶贫龙头示范企业由县产业精准扶贫攻坚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绩效考核,乡镇产业扶贫示范企业由所在乡镇(办)人民政府组织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依照“两书两清单”逐项考核,贫困户领取薪金、股金、租金及实物的必须有本人签字的凭证作依据,并填写《产业精准扶贫到户到人绩效评估验收清单》,对考核不合格的市场主体取消贴息支持,并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的产业精准扶贫。对产业精准扶贫中成效突出的市场主体,县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弄虚作假、损害贫困户利益的市场主体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查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产业精准扶贫指挥部(名单见附件)。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由县产业精准扶贫指挥部统一领导,按照产业类别由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县产业扶贫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及监督单位进行验收;各乡镇(办)人民政府依据本方案,制定本地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并报县产业精准扶贫指挥部审批备案后组织实施;各级驻村扶贫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对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包保帮扶。

(二)建立扶贫基金。县政府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产业精准扶贫基金,每年产业精准扶贫基金不低于4000万元。产业精准扶贫基金主要用于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实行直拨到户的方式。

(三)加强资金管理。贫困户补贴资金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进行入户核实并上报乡镇(办)人民政府,经乡镇复核汇总后,报县产业精准扶贫指挥部复核,经产业办和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拨付到户;扶贫贴息贷款资金按照县政府《蕲春县扶贫小额信贷实施意见》(蕲政发〔20xx〕1号)规定程序办理。

(四)严肃工作纪律。所有扶贫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严禁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一经发现,除追回扶贫资金外,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工业企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2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的总要求,为认真做好经开区精准扶贫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一个希望、三个着力”的重要指示为指引,遵循“单位帮村、干部包户、社会参与、民政托底、结对帮扶、精准扶贫、决战五年、同步小康”的要求,按照“找准原因、精准施策、建立机制、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立足经开区开放开发、振兴发展战略布局,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根本,识真贫、真扶贫、扶真贫,因地制宜、因人施策,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到2020年,确保贫困群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结对帮扶对象

?垅村

三、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力争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的工作目标,结合经开区实际,提出以下具体目标:

(一)提前实现减贫目标。到2018年,力争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9?2020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攻坚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垅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明显提高。通过结对帮扶、产业扶持等形式实现精准扶贫,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提高其生活保障水平。到2018年底,具备劳动能力但缺乏发展条件的轻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70%左右;具有部分劳动能力、处于低保标准以下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50%左右;进一步强化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处于重度贫困的农户的重点保障,提高标准,兜牢底线。

(三)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2018年,有劳动能力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的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作用坚强有力。

四、主要措施

1、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在全面摸清贫困村、贫困户、贫困状况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提前两年实现精准扶贫攻坚任务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科学制定精准扶贫攻坚规划,同时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案”的工作要求,制定落实具体脱贫计划,明确发展目标和脱贫路径,确保扶贫帮到点上、扶到根上。

2.深入开展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工作。按照帮制定实施脱贫规划、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帮发展扶贫产业、帮夯实基层基础“四帮”的要求,结合帮扶村实际,打好组合拳,坚持一帮到底,不脱贫不脱钩。

3.全面开展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科级干部结对帮扶4户,一般干部(职工)结对帮扶3户。做到结对帮扶“扶贫开发户、扶贫低保户”全覆盖。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户家中,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状况、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

4.帮助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发展增收产业。找准优势富民产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有利于贫困农户增收致富的产业项目。深入推进“一村一品”,逐步做大规模、做响品牌。建立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模式,让贫困群众更好地参与产业发展、更多地受益产业发展。

5.整治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按照“整体推进、基础先行、改善面貌、提升功能”的思路,加大贫困村村庄整治力度。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政策扶持,将贫困村宜居自然村庄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全面优化村容村貌。

6.搭建平台,提高贫困人口就业创业的能力。摸清?垅村贫困群众就业情况,积极搭建经开区与贫困群众的就业平台,同时通过“订单培训”、“雨露计划”等形式,组织贫困群众参加农民工职业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科技扶贫等,加强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增强其就地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能力素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精准扶贫工作组,组长李惠民、副组长饶文英,成员何利军、何晓龙、徐海峰、杨光平。下设办公室,由郑建敏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成立经开区精准扶贫工作队,队长杨光平,成员刘梦晨、俞方璇、方宇翔。

2、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是开展“三严三实”活动和推进“三大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的需要。各帮扶人员务必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此次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注重实际效果。开展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活动时,要主动与村协调,听取村支部、村委会意见和建议,做到有的放矢,帮助一些真正困难的群众。制定精准扶贫规划要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加强扶贫任务的组织实施。

4、做好建档工作。在开展帮扶过程中,要及时收集相关帮扶资料,撰写好民情日记,做好建档和民情资料的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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