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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事迹材料(一)

道德,是一种力量,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文明,如一盏明灯,照亮前路,指引人们坚定前行……近年来,咸阳市以培育和践行*为主线,扎实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把目光投向基层、聚焦群众,从普通群众中发现典型、树立典型,让广大群众从自己身边的凡人小事中看到不平凡的精神境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道德的力量,文明的光芒。

组建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机构

领导重视是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确保“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咸阳市文明委领导亲自牵头挂帅,市文明委成员单位“一把手”任成员,高规格的领导机构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活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等具体工作,对外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专用邮箱。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全程参与评选、推荐、公示和命名表彰,确保了评选推荐过程的阳光透明,公正、公平、公开,使评选出的每一为“身边好人”都经得起时间、实践和群众的监督和考验。

各县市区、市直各大行业和系统都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和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道德模范推荐、发掘和评选事宜,层层明确责任,逐级压实任务。市县联动,上下一盘棋,把评优树模,发现培育、宣传推介身边典型人、典型事作为教育人、鼓舞人心、激励人的有效途径,一大批符合价值导向,契合时代要求,满足事业需要,具有推广意义和示范价值的先进典型脱颖而出,“咸阳好人”的“蒲公英效应”持续发酵。

截止目前,全市已评选出各级道德模范、身边好人471人次,其中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4人次,省级道德模范25人次,市级道德模范124人次,“中国好人榜”咸阳累计上榜道德模范51人次,“陕西好人榜”咸阳累计上榜84人,评选出“咸阳好人”208人次,涌现出“好人集体”9个、180余人,涌现出呼秀珍、梁增基、卢效平、陈海洋、周丽晨、王芳霞、张彩艳等一大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重大典型,这些源自身边的典型人,闪耀在他们身上的道德光辉,无不震撼心灵,让人感动不已!今天,“咸阳好人”的“蒲公英效应”正在大秦故都、德善咸阳的沃土上持续发酵,越来越多的身边好人正在不断涌现,善行义举成为时代主流,激浊扬清的正能量正在聚集成推动咸阳实现跨越发展的强大道德力量。

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评选机制

机制管长远,管根本。“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要持续健康推进,关键是要形成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细致,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机制。咸阳市文明委参照“中国好人榜”、“陕西好人”的评选办法,结合咸阳实际,摸索实践出了“55151”的评选办发的工作机制,即,五公示、五推荐、一考察、五审核、一评审,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书面通知,明确推荐的条件范围、审核程序、时限要求、资料格式等,严把推荐评审关。

4月7日,来自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陕西日报等18家中省市媒体采访团,对咸阳市“咸阳好人”现象进行集中采访。图片来源:咸阳文明网 王华摄

所谓“五公示”,就是坚持由村、组(站、所、班)、乡镇(部门、单位)、县文明办、市文明办逐级分别公示3天,接受广大群众的评议。所谓“五推荐”,就是公示没有问题,由村、组(站、所、班)、乡镇(部门、单位)、县文明办、市文明办逐级向上推荐,代表咸阳参加“陕西好人”、“中国好人榜”评选活动。所谓“一考察”,就是咸阳市文明办对基层逐级推荐的好人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考察名单,由市县文明办和候选人所在单位或居委会组成联合考察组,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座谈和走访调查,形成考察报告。所谓“五审核”,就是根据推荐的候选人所从事的职业和身份类别,分别由户籍和工作生活所在地的纪检、公安、计生、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审核,出具相关证明,加盖行政公章。所谓“一评审”,就是由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家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形成评审结果,报市文明委领导审定后,正式对外公示。

“55151”的评选办发的工作机制自下而上层层审核,逐级公示,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营造一个氛围浓厚的舆论环境

舆论导向正确是国家之福、民族之福、人民之福,有助于人们理清思路,明辨是非。为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广大群众的创造性,确保“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群众认可,家喻户晓,市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氛围营造、媒体互动和社会宣传活动,把氛围营造、宣传推介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发挥咸阳文明网、咸阳宣传网、咸阳新闻网、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文明咸阳”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的积极作用,利用城区立柱广告位、沿街LED电子屏、建筑施工工地围挡、善行义举榜、道德讲堂、文化讲堂等舆论阵地,大张旗鼓地宣传好人的事迹,宣传咸阳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礼遇身边好人、帮扶身边好人,表彰奖励各类道德模范的新政策新举措,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推动全社会形成“发现好人、推荐好人、崇尚好人、争当好人”的良好风尚,引导人们见贤思齐,崇尚美德,知荣辱、讲正气,倡导文明新风,促进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为培育和践行*树立鲜活典型。

前三季度,全市共开设“道德讲堂”、身边好人事迹交流、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巡讲活动2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逾10万人次。

陕西日报、三秦都市报、咸阳日报、陕西文明网、咸阳文明网等媒体对“咸阳好人”现象进行专题报道。

一点一滴文明路,万紫千红已是春。目前,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热情空前高涨,发现身边好人,推荐身边好人,学习身边好人,向道德模范看齐,向身边好人致敬成为广大群众的普遍共识。咸阳这座千年古城,正在用道德的力量,文明的光芒,不断地激浊扬清,汇聚推动发展、追赶超越的新风正气和不竭动力……

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事迹材料(二)

5月18日下午,淄博市司法局召开“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好人榜”群众线索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市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庆成主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长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局机关各科(处)室、局直属各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长军指出,“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中央文明办与中国文明网联合组织开展,面向全国征集身边好人及其先进事迹,在中国文明网集中展示,接受社会评议投票的一项长年、按月份评选的活动。这项活动自2008年5月在全国开展以来,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其中我市推出的朱彦夫、孟祥民、李振华、宫卫平等全国道德模范在社会各界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强烈共鸣。对此,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市文明办的有关要求,扎扎实实搞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

刘长军强调,做好“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工作,一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克服人手少、任务重、头绪多等诸多困难,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本系统身边好人的推荐评议工作,上报的事迹材料要符合文件的有关要求,在此基础上,经各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后方可推荐上报。二是要坚持常抓不懈。要把“身边好人”推荐评议工作作为强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和践行*的一个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推动全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三是要完成定额任务。各级各部门从现在开始,就要做好推荐评议工作。做到周密筹划、严格标准、广泛发动、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推荐评议身边好人任务。四是要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单位推荐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线索之后,要及时将身边好人推荐评议情况上报市局进行大力宣传,在本系统和全社会积极营造人人争当好人、好人有好报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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