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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严三实专题汇报材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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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坚持立足职能特点,进一步提高对严以用权重要性的认识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担负着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职责,集市场准入、竞争执法、消费维权等诸多职能于一体,具有五级贯通的执法体系,行政执法特点突出。一是工作内涵丰富。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涉及面宽,既包括有形市场,又涵盖无形市场,具体工作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竞争执法、市场主体准入、商标广告监管、合同监管、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等。近年来各地推行综合执法改革,还增加了质量、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二是执法主体队伍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有几十万人的监管执法队伍,分布在省、市、县工商机关和基层工商所,各个层级都有一定的执法权力。三是执法工作涉及面广。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涉及几千万家市场主体和13亿消费者,这些工作既与市场秩序密切相关,也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四是职责履行关系改革发展大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意义重大,对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特点,充分反映了严以用权的重要性。第一,严以用权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障。严以用权最终要体现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上,通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形成良好的市场环境,确保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第二,严以用权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要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特点是监管执法,严以用权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遵循。第三,严以用权是检验依法履职的重要标准。落实和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要坚持用权为民,按照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进一步提高执法的规范性和权威性,保障各项改革措施落实。第四,严以用权是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只有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才能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积极作为、清正廉洁,更好地谋深化改革、加强监管之事,创激发市场活力、促经济发展之业。我们要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性,切实把严以用权贯穿到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剖析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干部严以用权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但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还有不满意之处,我们在严以用权上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深刻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纠正。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严以用权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严格依法行政落实不到位,执法不规范等现象还时有发生。有的干部法律意识不强,在实际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还存在;有的在秉公用权、公正执法方面还有差距,不能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存在执法畸轻畸重等现象;有的甚至以权谋私、执法犯法。二是利用“案、费、证、照”搞“吃、拿、卡、要”,以及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三是一些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存在参与招商引资、征地拆迁、强制经营者从事某些当地政府重点发展的经营项目、强制经营者进入特定市场和产业园区经营等越位、错位现象。

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权力观发生偏差,不是敬畏权力,而是崇拜权力,向往权力带来的种种好处,把公共权力看作是谋取私利的工具。二是法治思维、法律素养有所欠缺,对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等法治要求理解不深、把握不准。有的对严以用权存在模糊认识,甚至认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制度越来越规范,程序越来越严密,会导致权力越来越小,不利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开展。三是监督制约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适用有盲区,没能有效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目标。

对这些问题决不能放任不管,必须从思想上找根源,从措施上下功夫,认真加以解决。否则,不仅会影响政府部门威信,损害执法队伍形象,还会影响公平公正市场秩序的建立。

三、坚持知行合一,切实把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认识到位、行动自觉、监督有效上下功夫,切实发扬担当精神,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下功夫抓好严以用权的落实。

大力加强权力观教育。权力为什么人的问题,是一个根本问题、原则问题。要教育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牢记严以用权就要坚持用权为民,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行使市场监管权力,一定要心中有杆秤,手中有戒尺。面对金钱,不起贪恋之心,不取不义之财;面对诱惑,不滥用手中权力,决不以权谋私、接受请托、徇私枉法。要正确处理公与私、情与法、义与利的关系,任何时候都要讲原则、守底线,不为私利所困,不为私情所惑,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严格规范权力行使。要强化法治思维,坚持法治原则,严格在法定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工作,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扎实推进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积极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切实解决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要严格规范执法主体,坚持持证上岗制度,坚决杜绝执法主体违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流程,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企业登记、反垄断、网络监管、商标监管等方面的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加强和改进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工作。严格落实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特别是在实施分级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调整的地方,要强化执法统一,严格执法办案标准,统一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

切实强化执法监督。要突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中的立案销案、查封扣押、自由裁量权行使、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制约监督,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处罚畸轻畸重等问题,减少执法的随意性。严格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当事人和全社会的监督。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对滥用权力、违纪违法人员要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保持查办案件的威慑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防范廉政风险,促进广大干部秉公用权、廉洁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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