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法律保障。
2、《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您的生命之友。
3、《道路交通安全法》体现了交通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5、超速行驶百分之五十以上,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6、道路交通安全法,伴您平安万里行。
7、法规记心中,上大学网而后行。
8、法规在脑中,平安在手中。
9、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罚款200元、记6分。
10、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禁校车超员、超载、超速。
11、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平安纳东南西北财。
12、交规与安全同在,守法与幸福相连。
13、交通参与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14、交通出行要守法,安全出行要循规。
15、交通法规记心中,人身安全在手中。
16、交通法规人人遵守,文明城市处处安全。
17、交通法规人人遵守,幸福平安家家拥有。
18、交通法规须记牢,珍爱生命最重要。
19、拒绝无证驾车、驾驶无牌车、骑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行为。
20、离交通安全法近,距交通事故远。
21、良药苦口利于病,交通法规利于行。
22、铭记法规,善待生命。
23、拼装车、报废车实行强制报废。
24、骑车上路必须年满12周岁。
25、让《道路交通安全法》走进千家万户。
26、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7、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罚款五千元。
28、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
29、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拘留十日,罚款三千元。
30、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号牌,罚款2000元、记12分。
31、守交规迎春夏秋冬福,保安全纳东西南北财。
32、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拘留十五日,罚款五千元。
33、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拘留十日,罚款三千元。
34、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罚款2000元,拘留15日。
35、无牌无证车、报废车不准上路行驶。
36、无证开车拘留十五天,罚款2000元。
37、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树立现代交通文明意识。
38、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公民交通安全意识。
39、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进程。
40、学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41、严把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关。
42、严控核载平安在,超员超载事故来。
43、严厉打击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44、严厉打击机动车涉牌涉证,营造良好文明和谐交通环境。
45、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
46、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违法行为。
47、严厉打击走私、盗抢机动车案件,依法从严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
48、运输单位有消除机动车安全隐患的责任。
49、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50、肇事逃逸将终生禁止驾车。
51、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行车、走路有保障。
52、遵守交通法,安全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