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教务处官网:http://jw.hbuas.edu.cn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鄂教高函[2019]27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湖北文理学院2018-2019学年度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统计对象为各单位正式建制的校级实验室(见教务处[2018]91号《关于规范教学实验室设置和名称的通知》),统计时间范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二、报送内容(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表格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
1、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我校贵重仪器表中已列出,无贵重仪器的二级学院可不填。)
2、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3、专任实验人员表(基表五)
4、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5、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三、报送方式:
1、请相关单位下载附件1,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范使用要求的数据长度和格式、认真组织填报。各单位此项工作的负责人要审核数据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错误数据将导致不能在系统中上传。
2、附件1、附件2纸质材料经单位主管实验室工作院长签字和单位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141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645202880@qq.com。
四、报送时间
1、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9月20日(附件1)
2019年9月13日(附件2)
2、数据上报后我处将对各院上报的数据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过程出现的数据错报、漏报等情况,有关学院请根据我处的审核反馈信息及时进行更正,我处于10月5日完成审核后将数据报送教育部。
五、要求:
1、附件说明。基表四中“实验所属学科”、基表五和基表六中“所属学科”,依据最新版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填写专业代码前四位。学校代码统一填写为“10519”。附件1填报数据包中的模板请不要修改任何格式,如“合并单元格”、“更改单元格数据类型”等。
2、数据检测。请各学院重视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填报工作,严格把关,保证做到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上报来的数据必须能通过《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9单机版》检测,经检测无误后方视为合格数据。不合格数据将限时送回修改。各院报送合格的基表四、基表五 、基表六、基表七,报送格式为Excel,由教务处汇总后数据最终在网上报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3、专人报送。为保证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院指定一个数据报送信息员完成本院数据的汇总、检测、审核、报送(教务处只接收报送信息员的数据,同一个院不接收多人报送的数据),并填写附件2中联系人信息于9月13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qq提交电子文档,纸质一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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