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五爱实幼片党支部开展了主题为“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党日活动。活动分学习讨论和建言献策两部分进行,体现了党内生活道德高线、纪律底线的价值导向。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的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篇一: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1000字
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就要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思想支配行动,党员干部要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必须增强思想免疫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推进“补钙铸魂”常态化,在“求真”上下功夫。*指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坚定,骨头就硬,没有理想信念,或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这个道理多数人都清楚、都明白,问题在于没有真正落实到位。有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却没有实际行动;有的“不会补”,不知道“补什么”和“怎样补”;有的表面上重视,实际上不以为然。“补钙铸魂”,必须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的学习,特别是*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打牢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思想理论根基。推进“固本培元”常态化,在“求实”上下功夫。“固本”,就是不忘初心,始终清楚自己来自职工群众;“培元”,就是培党性之元,严守党性宗旨这个“生命之根”。
要在锤炼党性上“求实”,在严格党内生活中锻炼党性,始终保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内驱力”。要在走群众路线上“求实”,始终把职工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心思用在为职工群众谋福祉上,把感情倾注在职工群众身上,把自己置身于职工群众之中。推进“品行锤炼”常态化,在“养德”上下功夫。道德具有重要的自我约束作用,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净化剂”。党员干部要善养社会公德,带头培育和践行*,做*道德的示范者、诚实守信风尚的引领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崇高品格。要善养职业道德,切实履行好对党、对国家、对社会、对企业、对职工的责任,始终保持党员干部的职业操守。要善养家庭美德,提倡勤俭、朴素、和睦的家风,反对奢靡、浮华、铺张的生活方式,始终保持清静淡雅的生活习惯和良好风尚。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就要不断强化敬畏意识不断强化对岗位责任、党纪党规、手中权力的敬畏意识,是对党和事业负责的前提,也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重要保障。不断强化对岗位责任的敬畏意识。党员干部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要始终怀有崇敬感、神圣感、责任感。应当珍惜每一个岗位的机会,脚踏实地、积极肯干、尽心竭力,多为党、国家、企业和职工做事情,尽最大努力不留遗憾、不留“污点”。特别是不能把工作岗位和分管单位或部门当成私人领地,更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变成寻租的“工具”。不断强化对党纪党规的敬畏意识。
要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就要严守“六大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就要念好组织管理监督这个“紧箍咒”,时刻提醒自己,按照组织管理程序、组织工作规则履职尽责,积极主动接受组织、职工、舆论的监督;就要筑牢廉洁从业这个屏障,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自觉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不断强化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意识。权力观扭曲是党员干部发生“癌变”的最大“病原体”。要敬重权力,认清权力的性质,坚持正确的权力观,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滥用。要畏惧权力,明白权力是“双刃剑”,往大里说,用对了利党利国利民利己,用不好就会误党误国误民误己;往小里说,用对了利人利己,用不好害人害己。要严格依法依规用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就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党员干部感染“病菌”的几率增大,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必须努力营造“工作圈、朋友圈、家庭圈”的良好环境。努力营造“工作圈”的良好环境,构建同志之间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党员干部的工作圈,是在工作中形成的上下级之间、同志之间的关系。
但是,由于受不良环境的影响,有的人把工作关系变成了“山头关系”、“依附关系”、“利益均沾关系”,甚至变成“主仆关系”。有的人为了攀上“山头”、搭上“电梯”、联上“天线”、结识“贵人”,想法设法行贿受贿,从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各类案件情况来看,令人触目惊心。要把构建纯洁的同志关系,作为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经常提倡同志间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形成纯洁的工作友谊关系。努力营造“朋友圈”的良好环境,构建真诚和谐健康的社会友谊关系。党员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也需要正常的社会交往。但是,千万不能“傍大款”、“依老板”,企图从这些人身上谋取好处。作为党员干部,决不能在别人的围猎中掉进“圈套”,在各种诱惑面前,要保持淡定、不为所动。努力营造“家庭圈”的良好环境,构建俭朴和睦向善的家庭亲情关系。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好的家风,净化家庭“生态环境”,时常提醒,严加管束,切实管好自己的亲属,莫让“三爷”,废职亡家,甚至让别有用心的人在他们身上打开缺口。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就要积极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习惯,心中高悬党纪党规的明镜,手中紧握党纪党规的戒尺,是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的重要屏障。养成积极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的习惯。严守组织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要使自己置身于严格的党内生活中,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经常打扫思想政治上的“灰尘”,在组织管理下保持共产党员本色。养成积极主动接受职工监督的习惯。党员干部不要怕职工群众监督,怕职工群众监督本身就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阳光”是最好的“防腐措施”。作决策要请职工群众参与,决策执行要请职工群众监督,工作结果要请职工群众评估,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养成积极主动接受舆论监督的习惯。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日益透明化。这为党员干部做到认真履职尽责、始终保持廉洁从业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条件”。
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这种新环境,善于在媒体和舆论的监督下行事做人,增强“透明度”,提升“洁净度”。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是一种境界、一种智慧、一种操守、一种习惯。党员干部要主动适应和引领这个新常态,自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经受洗礼,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这一立身之本,追求干事做人的最高境界。
篇二:坚守纪律底线培养高尚情操心得体会1000字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党的十八大以来,*系列重要讲话,始终贯穿着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的要求,为管党治党确立了鲜明导向,为修订党纪处分条例指明了方向。
《条例》于1997年试行,经过修订后于2003年颁布实施,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其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突出问题是:纪法不分,半数以上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对政治纪律规定不突出、不具体,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而严肃的责任追究;主要违纪情形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没有覆盖全体党员。修订《条例》要解决突出问题,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尊崇党章,细化纪律。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遵循党章,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修订《条例》从全面梳理党章开始,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将原来以破坏*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
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在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条件下,原《条例》最突出问题就是纪法不分,仅这一点就凸显了修规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修订《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纪法分开。凡是国家法律已有的内容,就不再重复规定,共去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在总则中重申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分则中规定,凡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都应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凡是党员干部违法犯罪,除过失犯罪外,一律要受到党纪处分,从而实现党纪与国法的衔接。
体现作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成果。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是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的题,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体现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是一阵风。针对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问题,增加了权权交易、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等违纪条款。突出群众纪律,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用纪律保障党的宗旨。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依规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实现了纪律建设的与时俱进。《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