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大事来抓,贯穿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去,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面小编整理了2016三项机制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2016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一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探索建立和完善干部工作机制,对于推进和深化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管理,推动中国特色*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期,陕西省委提出的干部三项机制――激励机制、容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正是在新常态下提振信心的一剂良药,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了精气神。
“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建立,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目的就是要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引导各级自觉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保持追赶超越的精气神。“三项机制”是一个有机的制度体系,激励机制是前提,容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根本,三者相辅相成、有机统一。
激励机制让干部做事有奔头。干部不仅仅需要鞭策、压力、监督和约束,还需要激发起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力。当前,部分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为官不为”作风,建立激励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前有吸引力、上有动力、后有推力、自身有动力,从而提振干部士气,使其能在自己的岗位上有所作为。容错机制让干部做事无后顾之忧。在如今在“大众创新”的大环境下,顶层设计要创新,基层工作也要创新,干部更要创新,而在创新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出现失误,建立容错机制,就是为了让干部们轻装上阵,能够更好的创新和改革。容错机制,既是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激励。对于那些不敢担责、不愿担责、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的干部,该下的还是下。对于那些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从大局出发,为老百姓谋利益,并且按照党纪国法来办事,出现失误可以包容。这样干部才能无后顾之忧全身心的投入到工作中。能上能下机制让干部做事有热情。能上能下机制实际上是激励机制的一种具体补充,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有效举措。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建立,让“有为”者“有位”,“不为”者“失位”,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着力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制度环境和政治生态。
通过“激励、容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的建立,把干部选准用好,尤其是基层干部,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人员少、事情多、责任大,精力容易分散。三项机制的建立解决了年轻干部不敢、不愿去基层和基层干部流不动、不愿留、不安心的问题。通过靠制度来规范和保证,从而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不断提高,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干部队伍。
2016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二
近年来,泰和县政协立足实际,积极探索提案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完善提案形成机制、审查机制和互动机制,努力提高提案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健全提案形成机制。泰和县政协创新举措,采用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专题讲座与网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委员撰写提案的能力与水平。各委办每年以界别为单位举办两次以上政协委员学习会,使委员全面了解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事业发展情况,为撰写提案提供多层面、多视角的线索。举办委员培训会,专题安排提案知识辅导,使委员掌握撰写提案的基本要求,引导委员树立精品意识,打造精品提案。
健全提案预审“双把关”机制。建立提案合议制,在提案提交前,各专委会、界别在组织委员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委员拟提提案进行集体协商讨论,严把提案预审关,在提案提交后,提案委充分整合资源,严格按照立案标准,对委员提案逐一分析审查,对相同或相近的意见建议作梳理合并;对不适宜作为提案的,以委员来信等形式转送有关部门办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立案,严把提案审查立案关。
健全四级审查立案机制。由于全会期间审查立案时间紧张,泰和县政协在履职实践中不断健全审查立案机制,将提案审查关口前移,改进审查方法,规范审查程序。去年以来,泰和县政协改全会期间审查立案为会后审查立案,改全会报告立案情况为报告初审情况,会后进行审查立案,维护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全会结束后,提案委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应类别提案进行审阅,提出立案初步建议,县政协提案委组织召开全体成员会议,对委员所提提案进行集体讨论、充分协商、严格审查提出立案意见;县政协每位领导对全部提案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会议和常委会议集体协商,审议确定立案。
针对部分委员和承办单位对提案工作的全程参与互动不够积极主动的现象,泰和县政协采取三个互动破解难题。
网络互动。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优势,拓宽提案信息渠道,全面实施提案网上提交、网上交办、网上办理答复和网上评价反馈等,充分利用“泰和县政协委员之家”qq群和“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开展提案业务工作,实现提案委、委员和承办单位三方在线实时交流,促进提案办理质量的提高。推行提案网上初交办制度,使委员、承办单位对初交办情况提出会办、退办等理由和意见,便于及时进行调整,提高提案交办的准确性。
制度互动。去年,泰和县政协专门出台了《关于完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明确了质量要求和考核评选内容、健全了提案工作制度等,以制度来保障良性互动的持续全面进行。坚持县政府领导领办,县政协*、副*督办重点提案制度。加强与县委、县政府领导的互动,*会议协商确定重点提案的领办和督办领导及办理有关事项。每年遴选10至15件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问题的提案由政府领导领办,政协领导督办。政协提案委,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等相关人员开展两次实地督办活动,推动提案落到实处;实行政协专委会对口协助督办,重点督查对口联系单位提案办理情况,提案委联合县政府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提案办理“回头看”。
面商互动。泰和县政协坚持重点提案领办领导召开面商会,组织提案人和承办单位分别对提案办理落实方案和成效进行面对面沟通,进一步完善办理方案,增强落实实效。各承办单位通过集体面商、座谈面商、上门个别面商,深入现场察看商讨等形式,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听取办理意见,提升落实成效。机制的完善和举措的创新,有力推动了提案工作。去年以来,每年提案的提高交由过去的几十件上升到100件以上,提案立质量不断提高,立案率96%以上,优秀提案每年评选出20件以上,提案办复苏率达100%,委员满意率达98%。
2016三项机制心得体会三
省委制定的《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出台后,我省各地各部门迅速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确保省委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三项机制”出台后,在咸阳各界引起强烈反响。咸阳市改革办有关负责人说,咸阳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组织了专题学习。市委组织部和市纪检委共同研究制定出了具体实施办法。咸阳市委要求,各级各单位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理解好、执行好、贯彻好、落实好“三项机制”。要全面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给干事者撑腰,为创新者松绑,使无为者让位。要坚持目标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统一、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按照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统化、成功实践制度化的要求,不断加强配套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完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召开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三项机制”文件。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要求,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研讨,深刻领会、自觉践行、勇于担当、干事创业,把精力投入到落实“五个扎实”要求、促进追赶超越发展上来。要把推进落实“三项机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大事来抓,贯穿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去,进一步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完善配套制度,尽快制订出符合办公厅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更好地释放和调动全厅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
7月8日,省财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下发的“三项机制”文件。省财政厅党组要求,全厅上下要原原本本学习“三个文件”,将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吃透精神,统一思想,在全机关大力倡导并形成干事创业、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以此为新契机、为新动力,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拓创新,体现特色,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支部班子综合研判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三项机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7月11日,省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省委日前制定出台的“三项机制”文件,部署近期工作。会议强调,要结合残疾人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机关管理办法,切实把“三项机制”与机关建设结合起来,给想干事的人壮胆,给会干事的人撑腰,给干成事的人鼓劲;对个别行为散漫、是非不分、有失公道、不能胜任现职的人和事,该批评的批评,该通报的通报,该调整的调整,让干多干少不一样,让能上能下成常态,逐步树立起讲政治、讲学习,讲工作、讲奉献,讲团结、讲品德,讲法纪、讲廉洁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