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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徽添彩学习心得体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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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警徽添彩学习心得体会【1】

今年6月,当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科科长蔡红军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授予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时,同事们都伸出大拇指。蔡红军参加公安工作25年来,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均做出了优异的成绩,不愧为省“优秀人民警察”。

办案精益求精的行家

2005年4月,因工作需要,蔡红军被任命为通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兼事故科科长。由于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事故处理工作,到事故科工作后,面对困难,他迎难而上,一头扎进业务中去。在单位,他跟老同志学,不懂就问、不会就学,学法律法规,学现场勘查。很快,他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办案能手”,并于2008年12月获取由公安部颁发的河南省事故处理高级资格证书,成为开封市四县唯一的省级交通事故处理专家。他参与侦办的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破案率高达95%,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

2013年6月11日22时许,蔡红军接“110”指挥中心报称,在通许县县城行政路东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受害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蔡红军带领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认真开展现场勘查、访问等工作,现场只留有肇事车辆散落的巴掌大一块黑色塑料碎片,且难以确认黑色塑料碎片在车体上的具体部位,肇事车辆潜逃方向沿途没有监控,车型难以确认,侦破难度很大。蔡红军带领民警连夜对县城所有大街干道的监控录像进行逐个调取查看,又对通许县及开封市区境内所有的修理、销售汽车配件商店进行走访排查,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车型。经过10多天的艰苦调查追踪,他带领民警获取了非常重要的线索和证据,于2013年6月23日将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为被害人及其家属讨回了公道。

善于管理的领导

作为事故处理岗位的带头人,蔡红军在事故处理中明确提出了“四快原则”,即接出警快、现场勘查快、清理现场快、处结案件快。同时,他还提出要改变事故科由以前的单纯处理交通肇事,变为预防和处理交通肇事并重。他要求民警在做好事故处理的同时,要针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总结,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材料每月一报,及时向驾驶员宣传应该注意的事项。这个办法实施后,辖区交通事故起数明显下降。

蔡红军在事故科实行警务公开,出台了公开承诺制度,对于事故处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部上墙,摆放“明白纸”和“服务卡”,印发宣传材料,使群众对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收费标准等一清二楚,消除了暗箱操作。在事故处理上,他推出“一案一卡”制度,要求事故出警人员在勘查现场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警民联系卡,告知责任民警的姓名、处理地点和联系电话,当群众来到事故科后,很容易就可以找到负责该事故处理的民警,极大方便了群众。

清正廉洁的民警

“以党和群众的事业为重,从点滴小事做起,权力是人民给的,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这成为蔡红军一贯奉行的原则。不管发生大小事故,人们喜欢托关系、找熟人,或说情或送礼,都要求偏向自己。面对这些,蔡红军从来都不为之所动,始终保持和发扬了一个党员干部一尘不染的优良品质。

2013年1月,杞县官庄乡王某驾驶的一辆面包车在通许县玉皇庙镇张庄村村东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该事故导致1人死亡、1人受伤的严重后果。案件侦办过程中,王某的家属多方托人找到蔡红军,并送上现金和礼品,想让蔡红军网开一面,对王某的行为不认定为逃逸,想以此推脱责任。蔡红军义正词严地告诉他的家人:“如果我不认定肇事逃逸,就是处理的不公正,不但损害了受害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会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王某的家人只好悻悻而归。据不完全统计,仅2013年,蔡红军就先后拒绝吃请20多次,拒收礼品折合人民币1万余元。

永葆本色的共产党员

蔡红军是老家十里八村出了名的孝子,可自从主管事故处理工作以来,就很难从真正意义上尽一次孝了。尽管老家离单位不足20公里,可他一忙起来,常常是一两个月也回不去一次。2013年10月,蔡红军患病的母亲想念儿子,托人捎信,可当时他手上有好几个案子需要处理,只好怀着对母亲的牵挂,毅然投入到繁忙的工作中。案子结束后,蔡红军回到老家。面对母亲,他深怀愧疚地流下了眼泪……蔡红军不是不想享受家庭的温馨,不是不想多陪一会儿年老的双亲,只是事故处理工作离不开他,需要救助的群众离不开他。

岁月无迹,青春有痕。蔡红军怀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挚爱,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为警徽增添了光彩。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蔡红军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均做出了优异成绩,连年被通许县公安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10年至2013年连续4年被通许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于2001年、2012年被开封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6月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授予省“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为警徽添彩学习心得体会【2】

曲建华是由部队专业的一名干部,他二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工作在基层交警战线。特别是2007年12月由河北省临西县交警大队大队长调任河北省威县交警大队任大队长后,更加感到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面对组织的信任、战友的期望和当地复杂的交通管理重任,用丹心和汗水谱写了一曲奉献为警之歌。

细微管理显身手

曲建华上任伊始,白天深入车管、事故、外勤中队等窗口部门了解情况,晚上走访车户,同当地群众座谈,饿了在办公室泡包方便面,渴了找点水喝,半月时间,他人瘦了一圈,但熟悉了当地路况和交通状况,掌握了第一手资料。针对交通工作涉及面广,服务对象多这一特点,老曲把工作的切入点选在了文明窗口创建上,围绕便民、利民、提高大队服务水平这一中心,创新服务措施,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如车管业务推行“首问负责制”和“一站式业务”,简化办事手续,内部传递工作机制,公开业务流程、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实现管理与服务并举,最大限度为前来办事群众提供了方便。事故处理推行并完善“出警快、勘察快、结案快”的交通处理工作机制,严格按规定、按时限、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各类交通事故。

在巡警中队建设上,老曲按照“三基”工程建设要求,本着“抓基层、打基础、求创新、谋发展”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从适应现代化公路交通管理出发,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轻微事故处理、治安管理等项职能,加强了内部量化考核工作,提高了公路巡逻的上路率和管事率,夯实了交通管理基层工作。使辖区交通秩序在较短时间内有了明显改善,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

严格执法树警威

交通安全心系千家万户。而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治理农用车载人,无牌无证摩托车更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一个小县城,要冲破关系网、人情网等等,老曲刚上任就给自己约法三章,不吃请、不受贿、不送人情。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一次执勤民警查扣一辆套牌车,当事人请老曲的一个老战友出面说情,老曲自己掏腰包请老战友吃了顿便饭,语重心长的做通老战友的工作,按照规定依法做了处理。

九月中旬,大队执勤民警在106国道巡逻时查扣一辆报废面包车,当事人找了好几个局领导说情,老曲都一一拒绝了,最后当事人又请一位领导给老曲打电话,老曲诚恳的给说情的领导讲明报废车辆上路的危害性,得到领导的支持和理解,依然按规定对报废车辆进行了处理。

老曲的严格执法为广大民警做出了表率,威县交警大队警风警纪得到提高。

热心为民受称赞

工作中老曲心系群众,乐于助人,每当见到群众有需要,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一旦发现群众遇到危难,更是挺身而出,积极救助。2008年4月16日11时许,威县辖区106国道(368公里+900米)处,一辆重型挂车(辽C10836)由北向南行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大客车(冀R22230)相撞,大客车被撞起火,并迅速蔓延到货车燃烧。货车驾驶室严重变形,司机被卡在里面,情况十分危机。客车乘客数人受伤,现场一片狼籍,场面极其凄惨。当时曲建华进行路面巡查恰逢赶到这里。见此情景,他立即下车组织未受伤乘客开展抢救灭火,并火速通知贺营中队民警和消防队、医院,请求支援。随即曲建华不顾燃烧的大火,奋力撬开货车车门将受伤司机抢救出来。就这样曲建华几次冒着被烧伤的危险,进入客车救出受伤群众。在他们的带领下,中队民警和消防官兵个个奋勇当先,不怕危险,很快就把大火仆灭,把车主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车主见到人民交警为维护群众生命财产不顾个人安危,不怕危险,敢于献身精神,感动地流下了眼泪。情不自禁的说:“你们真是人民的好警察,人民的保护神,我的大恩人啊”。

2008年7月21日上午,老曲在去大葛寨奥运检查站检查工作途中,当行至邢临线大戈寨村附近时,发现不远处的乡间公路上有一辆红色昌河面包车抛锚熄火,几个人正在费力地推车,样子十分焦急,曲建华马上驱车上前询问得知,原来是一孕妇即将临产,孕妇的丈夫用自家的车送妻子去医院生产,谁知车子行至此发生故障,发动不着机器,急得捶胸跺足,看到这里,老曲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车子开了过来,载着孕妇快速向县医院驶去,并将孕妇送进产房,医生检查后说:“马上就要生了,幸亏送的及时,再晚一会孩子就生在路上了,那真是太危险了”,当孕妇的丈夫得知送他们来医院的是交警队大队长时,激动地说:“太感谢大队长了,如果没有您热心救助,说不定我的妻儿会出什么意外,真是太感谢您了”。曲建华笑着说“没什么,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为警徽添彩学习心得体会【3】

他,看起来有些文弱,没穿警服的话,很可能会被认为是"白领"一族。但一穿上警服,那种警察的干练、威武的形象,就从他身上体现出来。他,就是延长县交警大队民警高彦军。

2003年步入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岗位的高彦军,先后在县交警大队事故股、一中队工作,2005年起担任大队交管股长,后又兼大队政秘股文书。从警八年来,他没有豪言壮语,没有惊心动魄,只是凭着自己满腔热情,坚忍不拔的毅力,勤奋朴实的态度,自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秉公执法,一身正气,脚踏实地工作在交管战线上,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无论在哪个岗位,他都是任劳任怨,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无私奉献,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两次被省交警总队评为"创佳争优"竞赛活动优秀民警,连续四年被市交警支队评为"创佳争优"竞赛活动优秀民警,在全省"迎奥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并荣获全省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兵"等殊誉。

从警之初,高彦军由于对交警业务不太熟悉,工作上有时比较被动,对于"新兵"的他来说,这的确是人生的一次挑战。但他并没有气馁,而是本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信心和决心,一鼓作气,知难而上,自掏腰包购买业务、法律书籍,多少个节假日,多少个夜晚,只要没有工作任务,他就一头扎进业务书籍中,如饥似渴地汲取营养。同时,他还善于将书本里知识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在学习的基础上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运用,不断研究新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的特点和规律。大队组织的各项强化训练,他总是最不怕苦、不怕累的一个。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短短几个月内,高彦军就完成了从一个交警工作的"门外汉"到"行家里手"的蜕变。如今的他,在指挥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熟练使用执法装备、做群众工作等方面练就了一身过硬的本领。

作为大队的信息系统管理员,高彦军认真落实市交警支队提出的"科技强警"战略,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计算机知识,熟练掌握各类信息系统和科技装备的功能,全力保障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转。同时,他将所学知识与大队全体民警共享,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为了进一步提升大队执法规范化水平,他认真组织各中队民警学习公安部出台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主动向大队领导汇报争取,为全体民警购买了最新法律读本,并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喷印制作成折叠卡,下发到各执勤民警手中,方便执法。在大队办理的每一起交通管理案件中,他总是严格把关,甚至是"百般挑剔",不放过任何一个执法办案细节,真正体现"严格、公正、规范"的执法要求。通过他和全体民警的勤奋努力,近几年来该大队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作为一名光荣的交通警察,高彦军深知自己肩头责任的重大和所负使命的光荣。为此,他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理念,时时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大局为重,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延长至大宁马头关黄河大桥竣工剪彩前夕,为了保证参与活动的陕晋两省车辆有序停放,他和同事们带着干粮提着水,在黄河岸边一干就是十四五个小时。当他们施划完车位,返回县城时已是凌晨三点多。有一次,一辆小轿车在延长境内寨子川路段坠入延河中,车上人员生死不明。接到报警后,高彦军在大队领导的带领下,火速赶往事故现场。河水中只漏出肇事车辆的一个轮胎,当时天空还下着雨,施救十分困难。高彦军和同事脱掉外套,在冰冷的河水中战斗了近5个小时,终于将肇事车辆和5名受害人全部施救上岸。此情此景,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在日常工作中,高彦军始终遵循"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的原则,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为了群众的需要去服务。他认为,要想赢得人民群众对交警工作的认可与理解,只有转变执法理念,改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警民关系问题。在这种理念引导下,作为交管股长的他常常提醒其他民警:我们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警察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论何时何地,他和同事都带着对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始终如一地履行一名交通警察查纠交通违法、保障安全畅通的职责,既不失文明执勤的风格,又坚决悍卫法律的尊严。

千琢璞为玉,百炼铁成钢。年轻有为的高彦军不满足于过去的成绩,他把每一次荣誉都当作新的起点,决心在公安交通管理的大舞台上,不负重托,埋头苦干,为构建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竭尽全力,用青春和奉献铸就对公安交警事业的无限忠诚,展示新时期人民交警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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