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在一个社会分工不明确的时代,做好人好事是一个没有任何歧义的概念,操作简单便于执行。然而在一个社会被分化为各个不同的领域的时代,做好人变得不仅需要意愿,也需要相应的智识能力。单纯的好人只能留在私人领域去做,可是私人领域的空间其实很有限。在政治领域,一个政府最大的美德可能恰恰是不要想着做好人好事,才反而最有利于全体大众。这个标准太高,还是想想怎么尽忠职守,把自己应尽的责任履行好吧。在经济领域亦然,如果企业家的资金都用来做好事而不能转化为资本继续创造利润的话,只怕也不利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巴菲特在成为世界首富之前并没有捐过钱,因为他觉得资金只有在他的手里才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当然他后来承诺捐出全部身家的85%,而他这样做显然与学习雷锋的关系不大,而是与西方整体的文化传统有关。
由此可见,在今天号召学习雷锋,无论是从目的上还是手段上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失德问题都难有成效。
最后,如果这个举动仅仅是没有成效,或许并不值得我们花费如此大的精力来讨论,反正政府做的没有成效的事情也不差这一件了。问题在于这种由政府出面呼吁德性的方式本身蕴含着执政者对于道德自身乃至其执政职能范围的理解与定位,可怕的不是政府做了什么,而是政府在认定这样做是合理之后还会做什么。
第一,这意味着对于市场经济的理解有问题。从“房地产商应该留着道德的血液”到“跌倒老人搀扶条例”再到“全社会学习雷锋”,体现的是同样的逻辑,即资本和道德,特别是传统的舍己为人的道德,毫无疑问的存在不可避免的冲突的,这是任何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存在的矛盾,从亚当斯密开始就一直尝试解决这个问题,或许这个问题如何解决一直见仁见智,但起码有一点应该是能够达成共识的,就是真正的市场经济社会必须尊重理性人追求合理的利润最大化,所以房地产商道德与否与他们的利润率高低没有必然关系,当政府把房价居高不下的责任推到房地产身上时,就意味着政府撇清了自己的责任。一旦缺少了这种最基本的尊重,就意味着个体的财产权是潜在的受到威胁的。当道德的帽子扣在企业家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