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说的这个朋友,是指我家的小狗乐乐。
它全身黄茸茸的,毛发像我的手指那样长,它的耳朵尖是黑的,其余的都是黄的,它的眼睛上方是白色的,它好可爱。
每当我把它把它放在地上,它的两个小爪子就抓住了我的腿,嘴咬着我的裤子,还汪汪大叫,像在撒娇让我抱它。如果此时我抱起它来,它就会安静,东张西望的,尾巴也摇来摆去,可是一放下它,它就咬我的鞋,可是它小的时候,它不讲卫生,总在门口尿,爸爸就教训它。现在它一见到爸爸,就跑回窝里了,而见到我、妈妈和弟弟,就高兴地迎接我们。它知道谁是它的朋友,谁对它不好。如果它想回家,就咯吱咯吱地抓门。
乐乐可有趣啦,它总喜欢跑来跑去,跟我玩,我喜欢它。
本文首尾呼应,表达了作者对小狗乐乐的喜爱之情,只是文章的语言平淡了一些,结构还算完整,对小狗的动作描写中,可以看出小狗对作者的依赖,也让我们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