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培训方案【一】
为满足我县文物景点及旅游市场对景区(点)讲解人员的需求,进一步深入开展旅游服务创品牌工作,培养一支服务意识突出、服务技能精通的导游讲解队伍,推动我县文物旅游从业队伍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的整体提高,进一步提升旅游形象,县文物局、县旅游局决定举办20XX年文物景点景区(点)讲解员培训班。具体操作如下:
一、培训对象:我县各旅行社招收的讲解员
二、培训内容:
1、旅游业发展概述、导游员礼仪
2、现场导游及导游技巧
3、导游业务知识
4、导游基础知识
5、旅游法规
6、宁乡旅游概况
三、费用
本着“培训有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换证的讲解员每人交30元,新招录的讲解员每人交50元。
四、发证
培训班学员经过考试合格,由县旅游局负责颁发“讲解员证”。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XX年3月1日?3月9日,地点:县旅游局行管科。
2、报名需填写讲解员培训登记表,需交免冠2寸彩照2张。
3、报名可通过所在旅行社集体报名。
讲解员培训方案【二】
为进一步做好导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导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夯实基础,打造海安旅游形象新名片,县旅游局决定对全县导游员、讲解员开展系统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培训目的
规范我县导游讲解员队伍管理,提高整个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逐步建设一支爱岗敬业、业务精湛、品德高尚的高素质职业导游队伍。
二、培训对象
全县旅行社持有导游证的专、兼职导游员、工作人员及景区(点)讲解员、工作人员以及持有导游证的部分社会人员。
三、培训内容
学习国家、省、市旅游政策法规;了解海安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民俗风情、民间故事等基本情况;熟悉、掌握海安旅游线路、各景区景点、本地特产、旅游商品;导游职业道德、业务知识;带团队基本技能、技巧;礼节礼仪等基本条件。
四、报名事项
(一)提交材料
学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20XX年导游员、讲解员培训报名表》并加盖公章(社会人员可由县旅游协会盖章);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报名时间
20XX年7月21日?24日
(三)报名地点
县旅游局质量管理科(行政大楼1845室)
五、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XX年7月26日开始每周二下午2:00?5:30。
培训地点:苏中七战七捷纪念馆报告厅
六、培训考核
本次培训考核采取学分制考核和考试,学员每堂课计2分,要求至少获得14分(满分18分)且培训结束后参加考试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方为培训合格,合格学员将由县旅游局、旅游协会发给结业证书,作为导游年检的参考依据和县旅游局对相关单位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七、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讲座时要严格遵守考勤纪律。参加讲座人员在开课前将学分手册交给工作人员;讲座结束后经点名并领取学分手册后方可获得本次学分。
2、参培人员要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定,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振动,自觉维护会场秩序;尊重老师,认真听讲,不影响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