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驱动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大力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加快把湖北的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现实生产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创新评价考核体系,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和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市场化。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创业培育工程,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快生快长,力争全年新增科技创业企业2000家以上。加快实施关键技术培育、产业化推进、产业群聚集、应用示范、创业投资引导等“五大工程”,重点打造下一代信息网络、软件及信息服务等“千亿元产业链”,力争全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4000亿元,增长16%以上。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激发企业自主创新活力,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需求主体、投入主体、研发主体和应用主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促进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使发明者、创新者更多分享创新收益。下大力推进科技金融结合,推进融资模式创新,扩大创业投资规模。深入开展创新型试点省份建设,充分发挥武汉创新驱动的龙头作用,加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各级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示范区。
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两计划一工程”。加大支柱产业培育力度,加快高端装备等6个重点行业调整升级;加快推进纺织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抓紧组织实施一批重大技改项目和示范工程。支持东风、武钢等中央企业在转型中进一步做大做强。支持国防军工企业深度融入地方经济发展。研究制定化解过剩产能总体方案,加大兼并重组力度,鼓励向欠发达国家转移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加快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北斗导航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新材料的产业化,推进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等产业突破性发展,支持北斗产业园等一批产业园区和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制造向智能化、网络化、数字化转变。推动建筑业加快转型发展,力争建筑业总产值突破1万亿元。把突破性发展服务业作为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着力点,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信息消费、高新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工程设计、文化旅游、健康等现代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推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力争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万亿元,增长12%以上。
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创新人才培养开发机制,深入实施和完善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以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统筹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等人才队伍建设,让各类人才都有脱颖而出、施展才华的舞台,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充分发挥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转型发展的核心作用。
调结构、转方式是我省经济行稳致远、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唯一出路。我们要充分发挥我省科教实力雄厚的比较优势,加速把潜在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让创新驱动成为打造湖北经济升级版的主旋律!
(五)以改革创新强多点支撑、促区域协调、建美丽城镇
加快实施“两圈两带”、“一主两副”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圈整体提升经济实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加快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开发建设,尽快实现旅游大通道的连接互通。加快推进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抓紧武汉新港等港口建设,提高通江达海运输能力,打造长江中游航运中心;依托长江“黄金水道”,积极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打造中国经济新的增长极。加快制定汉江生态经济带综合开发规划。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与汉江生态经济带协同发展,完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高等级航道圈的通航设施。引导产业向沿江城市集中、项目向沿江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优势产业集中,努力把湖北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打造成高科技产业走廊、先进制造业产业带、新型城镇带、现代农业示范带。支持“一主两副”中心城市率先发展。充分发挥武汉龙头作用,全力支持复兴大武汉。充分发挥襄阳、宜昌在鄂北、鄂西地区城市融合发展中的牵引和支撑作用,做大做强两个省域副中心,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抓好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及幕阜山等集中连片地区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加快推进恩施龙凤镇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和钟祥市柴湖镇振兴发展,继续做好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和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坚持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同步发展,改革创新县域经济发展推进机制,依据功能分区、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县域经济竞相发展、特色发展。继续实施对县域发展的支持政策,重点抓好105个县域开发区和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产业支撑能力。用好产业集群专项资金,推动80个重点成长性产业集群加快发展,形成一批百亿元级产业集群;培育一批产值过100亿元、50亿元的大企业。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做大做强,形成一批生产总值超500亿元的经济强县。大力推进经济强镇建设。
扎实推进城镇化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农村新社区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建设具有历史记忆、区域特色、民族特点、记得住乡愁、看得见山水的美丽城镇和乡村,提高城镇化质量。对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抓紧修订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切实加强规划实施管理。积极引导武汉城市圈、“宜荆荆”、“襄十随”等城市群(带)构建协调互动机制,支持“荆州-荆门-潜江-天门”江汉运河生态文化旅游城镇带建设,推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特色发展。深化户籍管理制度、公共服务等方面改革,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城镇化布局的衔接,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精细化水平,保障城市安全运行。积极探索建立开放和可持续的市政建设投融资机制。扎实做好县(市)“四化同步”示范和建制镇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就地就近转移农民。积极推进旅游中心城、旅游名镇、旅游特色街区建设。抓好智慧城市建设试点。
构建多点支撑、竞相发展的格局,是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性、均衡性、协调性的关键。我们要不断完善不同战略层面的发展功能,让不同战略平台和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更充分、更广泛、更有力的调动和展示!
(六)以改革创新建生态文明、强保护机制、促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等制度。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限期治理、区域流域行业限批、挂牌督办、环保后督察等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完善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生态补偿。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继续开展环境强制责任保险试点。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政策,严禁不符合区域环境政策的开发活动,严格涉重金属等环境敏感项目准入。抓紧编制湖北省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扎实推进国家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和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积极做好第十届中国(武汉)国际园林博览会筹备工作。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和汉江中下游生态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加大主要山脉生态修复与保护力度,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恢复。实施蓝天工程,构建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高度重视城市雾霾问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强化大气重点污染源控制与整治,加大对重点污染排放企业的监控,确保达标排放。实施碧水工程,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加强“三江(长江、汉江、清江)、五湖(梁子湖、洪湖、东湖、龙感湖、网湖)、六库(三峡水库、丹江口水库、漳河水库、黄龙水库、陆水水库、浮桥河水库)”等重点流域区域综合治理。抓好咸宁、鄂州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地保护,确保一库清水送北方。实施净土工程,建设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强全国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试点建设,开展污染土壤生态修复试点。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强化节能减排目标管理。大力推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重点抓好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降耗。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强力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烟气脱硝脱硫建设等项目。加大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开发力度,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节能产品。因地制宜发展户用沼气和规模化沼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继续推进国家低碳省区试点,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和再生资源基地建设。鼓励减碳技术研发与应用。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采与综合利用。推进黄石等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绿水青山是最好的金山银山。我们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和当代人的所谓“富足”,必须坚持生态立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尽到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责任,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态环境,让青山绿水长留、蓝天白云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