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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两乱专项整治自查报告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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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认真严肃地开展整治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基本遏制了“三超两乱”(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现象,各地各单位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的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如下是中国人才给大家整理的三超两乱专项整治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三超两乱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一】

昨日,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风险排查专项整治工作。从《通知》来看,此次整治工作核查的对象包括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重点关注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业务领域,要求保险公司限期自查,并进行现场检查,实施穿透式检查。保监会表态,对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重点关注重大股票股权投资等

事实上,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前,保监会曾连续发文,全面清查违规资金运用。

今年4月20日,保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监管维护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全面清查违规资金运用等问题;4月23日,保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强调,资金运用风险防控是重点工作之一;4月28日,《关于强化保险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市场乱象的通知》将资金运用乱象圈定在八大乱象之中;5月7日,《关于弥补监管短板构建严密有效保险监管体系的通知》要求,从制度制定到监管落实均要体现,严格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而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来看,也是在一一落实上述通知内容。此次整治工作圈定三大重点:一是重点关注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业务领域;二是重点梳理合规风险、监管套利、利益输送、资产质量、资产负债错配等风险点;三是重点检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开展投资,利用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放大投资杠杆,以及利用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抽屉协议”“阴阳合同”利益输送等行为。

在合规风险方面,保监会要求,清查保险资金运用超监管比例投资问题,核查保险机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及投资单一资产和单一交易对手情况。严格规范重点环节和关键操作行为,核查重大投资的合规性和内控情况,重点检查违规重大股票 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等问题。

同时,还要清查金融产品嵌套情况,摸清产品底层基础资产属性和风险状况;严格核查利用金融产品嵌套和金融通道业务,改变投资资产属性及类别,超范围、超比例投资,逃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清查金融产品、回购交易及资产抵质押融资情况,查清资金来源和性质,核查违规放大杠杆的投资行为。

此外,还要从严检查保险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行为、核查保险资产五级分类情况、核查保险公司资产与负债的匹配情况。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向记者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意料之中,实施穿透式检查有助于识别行业风险点,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合规意识。监管意在引导保险公司进一步正确把握保险资金运用内在规律,推动保险资金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险企内部排查已开启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公司自查和现场检查两个阶段。记者从业内获悉,早在一周前,多家保险公司已主动开启自查工作,此外,保监会也画定了自查阶段的期限,即在6月15日前上交自查报告等。

《通知》明确,在自查阶段,各公司依据填报说明逐项填报报表和排查信息,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制定整改计划,限期完成整改整治工作。

而后,根据公司自查情况,保监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保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特别是针对风险状况暴露不充分、自查工作不认真、报告无风险的保险机构;而对瞒报、漏报问题的保险机构,保监会也表示,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针对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顶格处罚有关机构和相关人员。

为了让自查工作落实到点、不走过场,《通知》强化问责,要求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全面排查各类资金运用潜在的风险,尤其对重点业务、重点项目、重点岗位及人员开展检查,确保工作保质保量。同时,要求保险机构及时纠错认真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下一步,保监会依据风险导向原则,根据保险机构自查情况,关注保险资金运用重大风险领域,对存在突出问题及重点保险机构持续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三超两乱专项整治自查报告篇【二】

根据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雅安反馈《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的意见》、《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自查和整改的通知》(雅组通〔2016〕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开展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工作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梳理出全县借调人员共29人,其中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且借调期限未满人员12名,按程序办理借调手续但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17名。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13名,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机关”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5名。

此外,我县及时废止了本县出台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政策,严令禁止新的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的出现,不存在不按规定配备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情况。

二、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在第一时间向县委汇报,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县干部人事管理有关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自查整改工作。同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精心筹划准备,切实保证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二)明确范围,狠抓核查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自查整改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统计核实借调(借用)人员等有关情况的通知》,本着“实事求是、不回避、不瞒报”的原则,及时对全县借调人员情况,调动(调任)后不及时下编,不转工资和档案关系,不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等情况进行逐一统计清查;对超职数配备干部、“土政策”等情况进行了再清理,并采取走访抽查的形式对部分单位进行了核查,确保干部人事管理核查数据更加真实、准确、无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全面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借调期满后未退回原单位人员17名。一是为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确保全县农房建设、城市建设顺利开展,经请示县委同意,借调平小磊、吕静等6名到县重建办,卿欣同志到农村重建指挥部,杨婷同志到城市重建指挥部,借调古雪梅同志到灾后重建资金办;二是由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工作开展需要,借调田小强、田晶2位同志到县委群教办;三是为支持全县重点项目锅浪跷电站建设,借调黄宣诚、刘冀等6位同志到县扶贫移民局。由于工作需要,以上同志借调到期后未按时退回原单位。2.办理调动(调任)手续,但未及时在编制部门进行实名制登记13名。其中涉及民政局福利院高明忠、黄林等13名同志,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中,民政局没有足够编制,故分散占用乡镇编制。3.从参公单位调到“七类机关”但未及时办理人员身份登记5名。主要涉及从参公单位调任机关单位的高啸、高成旭、任开腹、贾艳峰、刘翼5位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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