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市、县开展“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工作问题如下是上大学网给大家整理的微腐败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微腐败整治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一、工作目标
以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成都市委、成都市纪委和邛崃市委、邛崃市纪委有关部署要求为指引,以实现标本兼治为根本目标,按照注重惩防衔接,健全制度机制,弘扬新风正气,筑牢拒腐防变、治腐预腐思想和制度防线的总体思路,坚持多元化组合式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体作用,集中力量和时间综合施治,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微腐败”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努力和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治理重点和内容
(一)治理重点
各镇乡(街道)及市级各部门、村(社区)、科室、站(所)、服务窗口等单位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
(二)治理内容
1.惠民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在惠民补贴、村公项目、扶贫救济、低保社保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2.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私分、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3.土地征收流转和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和改造资金,在拆除违法建筑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4.执法、公共服务和窗口等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建设、国土、规划、房管、卫生、教育等领域有委托执法权的单位及公共服务和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执法不公、乱收乱罚,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以及行政审批超时限等问题。
5.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利用微小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权力寻租、以权谋私、挪用公款、收受礼金、通过采购设施设备收取回扣等问题。
6.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其他侵害群众利益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吃拿卡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履行管理服务职能不到位,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力,对待群众态度生冷、作风粗暴等问题。
7.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都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和邛崃市委市政府十项措施相关规定问题,重点治理基层干部公款吃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问题。
8.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微腐败”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自2017年5月中旬开始,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中旬)
协调组织召开全镇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推进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安排部署。制定《桑园镇专项治理“微腐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方法步骤、治理重点、目标要求和具体时限,并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强大声势和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5月下旬至6月中旬)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点评、自查互评、设立意见箱、走访干部群众、民意调查、公开举报电话、问题线索“清仓起底”等方式,对照专项治理重点,结合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深入全面梳理排查全镇干部职工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围绕“服务对象关切点、干部群众关注点、工作持续改进点、违纪问题易发点”等重点,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确保“微腐败”问题梳理排查不走形式、真实准确。
(三)整改落实(6月下旬至9月上旬)
深入分析自查自纠中梳理出的“微腐败”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进度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职责任务,倒排时间节点,逐项整改落实。根据“微腐败”问题的不同性质,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一般问题,加强教育整顿;对隐患风险,强化防控措施。
(四)重点检查(6月上旬至10月中旬)
镇纪委将采取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对作风粗暴、欺压群众、奢侈浪费等问题突出的办(室)、村(社区)及具体责任人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五)建章立制(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构建治理“微腐败”长效机制,镇纪委适时加强对各办(室)、各村(社区)预防“微腐败”工作的指导。镇党委及时对“微腐败”问题的特点规律、表现形式、危害大小、产生原因等深层次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探索专项治理“微腐败”的新模式新方式新措施。针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微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长效机制,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