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两乱”指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如下是上大学网给大家整理的2017年三超两乱自查自纠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2017年最新三超两乱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编办《关于开展201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亳编办〔201X〕5号)要求,我县对照考核内容,对全县201X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法规政策、重要文件执行情况
我县政府高度重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始终把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等有关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的意见》(皖办发〔2012〕11号)、《关于纠正上级业务部门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皖编〔2013〕2号)等上级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三个一”标准,规范机构编制审批程序,落实编制前置审核制度,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使机构编制管理各项制度得到较好落实,保证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执行。同时,我们还加强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学习宣传,利用编委会、编办学习会议、有关业务布置会等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使相关人员了解机构编制的政策规定。
二、行政体制改革情况
(一)加强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皖办发〔201X〕26号)精神,我县201X年底启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机构改革方案,分别提交县编委会、县委常委会进行研究讨论,并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到突出的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改善政府管理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同时加强职能整合,科学设置机构,构建精干高效的县政府组织体系。将县卫生局、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在县经委挂牌的科技局独立出来,设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整合后,县政府工作部门仍为24个,不超过上级规定的机构限额。卫计委等单位在改革后认真落实改革精神,加强履职尽责,规范权力运行,机构运转状况良好。
(二)深入推进县乡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电〔201X〕47号)及《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试点的通知》(亳政办秘〔201X〕76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先后启动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两单”制度建设工作。5月底,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回头看”工作的要求,深入推进县乡两级“四项清单”制度建设工作,将权力事项细分,达到颗粒化,便于网上办理。在工作中,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单位具办人员和参与审核人员,通过召开会议以会代训、邀请专家专门培训、编印相关资料等方式,加强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权责清单的含义、编制要求及工作方法。二是加强人员管理。要求抽调人员在抽调期间与本单位工作脱钩,确保全身心投入到两单的集中审核工作中来。实行请销假制度和责任包保制度。三是加强审核把关。统一审核口径,做到统一要求,统一行动。严格审核流程,按照“三上三下”审核机制操作,要求各审核人员在审核全过程与被审核单位零距离对接。四是加强指导督促。要求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单位加强指导,确保工作质量。在要求时限内,我县顺利完成县乡权责清单的编审工作,权力事项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实施。为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管,我县根据省政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并做好办法的贯彻执行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接、放、管”。结合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设,对上级政府及部门下放到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承接落实到位。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办事环节,规范运行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对上级要求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的权力事项也相应取消。对于上级政府要求取消或转为其他事项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红头文件设定、一些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事项,也相应取消或转为其他权力类型。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方便了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