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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四风陋习专项整治自查纠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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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纠正四风陋习专项整治自查纠错报告一:

xX年5月12日?5月16日,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前段时间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工作谋划部署到位。各乡镇各部门能够按照整治的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和行业实际,及时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分管领导和专(兼)干,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都及时召开了动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其中,林业局、农业局在醒目位置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大高坪乡、牙屯堡镇、溪口镇做到有举报台账、有举报内容、有处理情况。

2.组织建设全面启动。切实加强乡镇纪委、纪检监察室建设,选优配强乡镇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专干和村级纪律检查委员,实现乡(镇)、村两级纪检监察全覆盖。大高坪乡、播阳镇、溪口镇等都按“六有”标准,加强规范化建设,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职工作人员,有专用办公室,配置了固定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脑等办公设备,为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了组织保障。

3.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各乡镇、各部门按照整治要求设立了信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接待。对本乡镇本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自查,建立了工作台账,列出了问题清单。其中,民政部门对低保、优扶金进行自查,取消1户不符合资质的人员的低保金,对部分乡镇低保金发放不及时、不规范进行整改;农业部门抽调人员对新农村建设、土地流转金等9项资金随机抽取100余户,进村入户实地核实了专项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扶贫办重点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自查,清理贫困户中的“四类人员”150户683人,查出违规享受“雨露计划”11人,1.95万元,违规发放贷款贴息11.48万元。

违规使用项目管理费32.73万元;住建部门组织5个督查小组对危房改造资金发放进行督查,发现平分、套取、克扣、挪用补助金问题线索16起;国土部门分6个片区对农村宅基地审批收费、征地折迁安置补偿金进行自查,处理1起国土员乱收费问题,涉及资金19万元,移送检察院1起;水利部门对人畜饮水工程项目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的1名电站站长免职处理。各乡镇也针对扶贫、住建、民政等重点领域,进村入户开展了走访和摸底,建立了台帐。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其中卫计部门对2家医疗机构违规乱收费的问题进行处罚,暂扣2家医疗机构不符合规定的新农合资金415万元;教育部门对2所盘剥克扣学生营养餐给教职工发福利的学校进行处理,2名校长被免职。

4.学习宣传按时落实。各乡镇各部门紧密结合机关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组织学习了通纪通〔2016〕1号文件要求内容,做到有会议签到表、学习资料、图片资料。

二、存在的问题

从督查情况来看,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对专项整治的认识不到位,对整治工作存在应付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对自身存在的一些复杂疑难问题避重就轻、畏首畏尾,自查自纠力度不够。个别单位对整治的目标和任务理解不到位,工作思路有待进一步理清。

2.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部分单位整治工作停留在开会、制定方案上,制定的整治方案和计划照搬照抄县里方案内容,整治任务不明确,整治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在自查中没有发现问题,也没有进村入户实地核实走访,工作浮在机关,整治进展比较缓慢,成效不明显。有些单位对涉农项目资金分配上存在重发放,轻监管的现象,造成项目资金发到基层后被套取、冒领等现象。

3.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乡镇监察室建设相对滞后,如独坡乡尚未配备专门的办公室,菁芜洲镇固定电话未开通。一些乡镇村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设置流于形式,没有开展具体工作,部分乡镇没有及时调整村级纪律检查委员。大部分县直机关没有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部分乡镇通告没有覆盖到所有自然村。

三、下步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各乡镇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真正把担子担起来。各乡镇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站所、村组(社区),相关责任部门要将压力传导到各位班子成员、内设各科室和乡镇站所,真正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明确工作思路,摸清问题底数。要针对本乡镇本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涉农资金等方面进行全面清理自查,按部门性质,行业特点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

3.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工作实效。要突出问题导向,带着问题清单搞自查,要对近年来本单位、本领域所有的项目和资金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纠,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查处典型案件,起到震慑作用。要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件,坚持查实一起,曝光一起。加强对典型案例剖析,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努力做到查办一个案件警示一个方面,曝光一个单位约束一个行业。

2017纠正四风陋习专项整治自查纠错报告二:

我处根据《关于开展“纠四风治陋习”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群众办事难”问题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处一楼办事服务大厅窗口、财政所、计生办等职能部门的办事流程,对办事群众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服务。推行了信访代言代办“五步工作法”工作机制,畅通了群众办事渠道,各方反响较好。没有发现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

2、关于整治“庸懒散”的情况:去年,我处制定并推行了上班考勤制度,严厉整治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在5月份,对一名在上班时间看NBA的职工,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处通报。极大地遏制了上班时间上网炒股、玩游戏、玩手机、观看娱乐节目、串岗闲聊、做与上班无关事项等现象。

3、关于整治公款送礼行为的情况:目前尚未发现此类行为。

4、关于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的情况:去年以来,制定并推行了《蔡子池街道办事处机关“廉政食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蔡发[2013]50号),一律公务接待按规定、按标准在机关食堂接待。目前,尚未发现有违反该规定的情况。

5、关于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的情况:我处没有购置公车,实行了租车制,对于工作需要,采取租车定额包干方法解决,改变了以往存在较大漏洞实报实销制度。租车经费较之以往公车经费大幅下降。

6、关于纠正选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的情况:在今年进行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没有发现腐败行为,但我处制定的相关制度,确保在以后的选举过程中不发生腐败行为。

7、关于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的情况:相继规范了粮补直补的发放、办理城乡低保、社会保障及办理廉租房等工作程序,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目前,已清理出不符合低保条件322人,其中农村低保97人,(包括死亡22人,村干部亲属6人,家庭条件好转及其它有69人),城市低保225人,(包括村干部亲属6人,死亡的有22人,家庭条件好转及其它有197人)。

8、关于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务问题的情况:目前尚未发现有单位、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滞留截留、抵押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拖欠群众餐饮费、租凭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9、关于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的情况:自去年以来,尚未发现有此类现象。

10、关于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的情况:自去年以来,尚未发现有此类现象。

11、关于整治村干部“走读”问题的情况:我处5个村的干部均不同程度存在“走读”问题,目前正在积极整改。

12、关于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的情况:各村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村务公开制、村帐处管、“三资”规范管理制等制度,目前尚未发现有这方面的问题。

13、关于整治村及社区等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涉黑涉恶问题的情况:在今年,对梅桥居委会5组组长李科生贪污挪用公款行为进行了查处。金南3组党员伍永平、9组党员黄从仁、13组党员黎传成等三人分别触犯法律,已被判刑,处纪工委现正在调查取证,拟将这三人上报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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