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范围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二、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表现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七类突出问题:
(一)不敢担当、不敢负责。对街道发展存在畏难情绪,怕担风险、怕丢帽子;以规定多、约束多为借口不干事、消极怠工;见难题就推、遇矛盾就躲、上推下卸,当“甩手掌柜”“大懒支小懒”;对干部不敢抓、不愿管,对工作不愿负责、得过且过;遇到问题不敢承担责任、推三阻四。
(二)廉而不勤、勤而无效。责任心不强,做事心不在焉,面对改革发展稳定压力,不着急、不上心,该做的事不做、该办的事不办,该跑的项目不跑、该争取的资金不争取;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办不成事了;办事拖沓、效率低下,表面认真做事,实则“出工不出力”,不讲实效;做事考虑不周、粗枝大叶、方式简单、效果不佳。
(三)“中梗阻”“踢皮球”。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生搬硬套、断章取义;原则性和灵活性把握不好,一说按规定办就死搬条条、不讲效率,一说限时办就违规操作、不讲法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只考虑“不得行”,不考虑“如何行”;遇事相互“踢皮球”、推诿扯皮,让前来办事的来回跑、转圈圈。
(四)吃拿卡要、权力寻租。为贪图享受,耍特权、抖威风,谋取私利,硬卡不行就软拖;收回扣、拿红包,有关系好办事、没关系难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
(五)漠视群众、冷硬横推。欺压百姓,对群众没有感情、口大气粗、高高在上,大吼大叫;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不予解决,存在不赖烦情绪;对群众上访避之不及,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
(六)业绩平庸、纪律涣散。创新能力不强,工作上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求过得硬,业绩平庸,缺乏创先争优意识;组织纪律涣散,不按时上下班,找借口溜班,上班时间聊天、炒股、购物等,人在而心不在。
(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采用“实用主义”,有利就执行不利就偷工减料或敷衍应付,敢踏红线、越底线。
三、方法步骤
(一)第一阶段:集中学习、自查自纠(7月)。
1.集中开展教育动员。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组织街道干部职工认真*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区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街道各部门在会后要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认清危害、认真反省、主动查找、不回避,真正让此次活动落到实处,让全街道干部职工都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2.深入开展查找问题。街道为更好开展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查找问题、发现问题,街道每个部门、每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反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同事评、领导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深入收集意见、查找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
3.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各部门针对问题清单,认真组织自查自纠。自查自纠要逗真碰硬、对事对人、务求实效。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严问责(8月?9月上旬)。
1.开展明查暗访。街道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查出的问题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街道党委主要领导汇报。
2.强化督促整改。对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或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街道党委将下发书面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将在全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计入年度考核。
3.从严教育惩处。通过“顺藤摸瓜”的方式,查找不落实的事,来追究不作为的人。对不学习业务、不钻研政策、为官不为、廉而不勤、消极怠工的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对仍无悔改之意的进行待岗处理或免职处理,对存在“中梗阻”“踢皮球”问题的干部职工,以及在重要岗位长期任职、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职工,要进行轮岗交流,包括跨部门交流;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重的,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街道将移送司法机关。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9月中、下旬)。
1.加强街道办事制度。街道制定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发展为主要内容的街道办事制度,办事过程中严格遵照制度执行,对违反办事制度的干部职工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部门,切实加强街道干部职工办事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2.加强街道干部行为规范。根据区委《机关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行为规范》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东升街道干部行为规范》,切实抓好街道干部工作作风。
3.建立完善街道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完善街道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加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信息以及电力、自来水、天然气、运输等生产要素保障工作力度,为项目落地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4.建立健全街道社会评价机制。为进一步完善街道党风政风行风“三位一体”社会评价机制,活动结束后要对街道专项整治开展一次专项测评,今后每年在街道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将纳入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四、责任分工
街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街道各部门承担主体责任。
(一)党政办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
(二)街道纪委(监察室):牵头负责查处和曝光突出问题,负责建立完善生产要素保障协调、考核、通报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评价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测评,并负责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