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学校经济活动有效进行,保护资产完整和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实现教育教学方针和目标的有效工具和手段,是衡量一个单位财务管理好坏的重要标志。目前,个别学校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执行不彻底,致使教育经济行为失控,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一、学校内部控制失效的表现
(一)、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由于内部控制薄弱,使得会计工作秩序混乱、核算不实,而造成的信息失真现象较为严重。如常规性的印单(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凭证保管使用制度及会计人员分工中的“内部牵制”原则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实;会计凭证的填制缺乏合理有效的原始凭证支持,收入不能按时入帐,坐支、挪用现象也有发生;人为捏造会计事实,假帐真作、真帐假作、甚至设两套帐搞内外有别;资产不清、债务不实等等。
(二)、教育经费管理混乱。有些学校的收支没有执行严格的预算,有的经费收入未纳入统一管理,部门与部门自成一体、各自为政,致使学校部门之间收入差别过大,“按劳分配、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无法实施,导致职工怨言较大;有的经费支出随意性大,支出失控,有限的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没有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有的由于无计划的投资建设,致使债务负担过重,办学经费缺口增大,严重影响学校发展。
(三)、财产物资保管松懈。有的由于财产物资内控管理薄弱,物资购销制度不完善,采购、验收、保管、运输、付款等职责未严格分离,存货的发出未按规定手续办理,也未及时与会计记录相核对,对多年来的毁损、报废、短缺、积压等不作处理,再加上经济往来中审查制度不健全等,造成资产大量流失。
(四)、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受个人利益的驱使,某些教育工作者利用内控不严的漏洞,无视国家法规,不顾教育形象,钻制度的空子,损公肥私,违法违纪行为层出不穷。
一是乱收费。不经物价部门批准,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某些收入不入学校财务帐,设立“小钱柜”私分、挥霍。
二是非法占有资金。由于内部牵制不强,导致会计或出纳挪用、贪污学校资金。学校经济业务报帐审批程序不规范,审核不严,导致某些人利用虚假业务虚开发票,套取学校资金。
三是收受“回扣”。为谋求各人利益,有的大额采购不经招投标,有的不惜高价采购物资或平价采购劣质商品。
四是基建、维修方面出现腐败。某些人利用基建、维修工程收受包工头的贿赂,对基建、维修工程不经招投标或只流于形式招套标,不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承包合同时,只对主体工程的造价、质量等进行明确规定,而对附属工程、水电设施等不签协议,致使工程竣工后工程量大幅增加,工程造价大幅甚至成倍增长。
二、学校内部控制失效的原因
(一)、内部控制理念缺乏。一是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或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不很健全,导致缺乏明确的控制程序和标准。二是虽然制定有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但仅仅“印在纸上、挂在墙上”而不执行、不落实,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失去了应有的刚性和严肃性,未能发挥有效作用来制约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缺乏对内部控制进行恰当考核、评价的指标,责、权、利没有有机结合,对内部控制的实施过程缺乏相应的检查与考核,没有有效的激励机制,搞好、搞坏一个样,内部控制职能难以实现。
(二)、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一是会计人员业务素质较低。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产品”的“制造者”,他们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质量。一些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仍然呆在财务岗位上,这些人不熟悉国家政策、法规,甚至对于专业知识也达不到要求,对经济业务不能够进行正常的帐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二是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权,缺乏应当具备的职业道德。只凭领导意志办事,丧失原则,没有不敢造的报表,没有不敢花的钱,帐目不实,会计信息质量低。
(三)、内审与纪检监督乏力。一些领导对内部审计、纪检重视不够,或存在观念上的误解,导致内部监督部门缺乏独立性,工作难以开展;内部审计、纪检机构普遍人员缺乏,甚至有些不设立内部审计、纪检机构或实际上与其它部门重合;一些虽设置了机构,配备了人员,但因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业务不规范,人员素质低,作用未能充分发挥,部门形同虚设。
三、强化学校的内部控制
(一)、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与完善学校财务、审计、财产管理、纪检等各项制度,全面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同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全面反映财务活动情况,及时提供各项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控制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从而对应控对象形成有效的控制,形成一个有机的不可分割的内控制度体系。
(二)、强化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建设。长期以来,对教育管理者业绩考核以升学率、优生率、就业率为主要依据,很少对其内部控制综合考察。因此,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评价体系和制约机制,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这就需要强化对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看内控制度是否得到有效遵循,对于严格执行的,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并与职务职称升降挂钩。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增加约束性。
(三)、强化会计基础工作建设。一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会计人员是处理加工会计信息的操作员,应选拔业务能力强、遵守职业道德的优秀人员担任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岗位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明确职业道德标准,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吸收优秀的人才加入会计队伍,进一步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规范整个会计处理过程,建立、健全稽核制度、内部牵制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轮换制度,使会计信息失真在源头就实施有效的预防和控制,并把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预算控制建设。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特点,认真制定完整的预算体系,在事前尽可能预防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首先要做到有效控制,预算项目实际发生额与计划额的差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在遇到特殊项目要超出预算控制范围时,应由项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按程序逐级申报并经审议通过后再以实施;其次,预算执行信息要及时反馈,建立一套信息反馈系统,对各部门执行预算的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断调整执行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五)、强化内审与纪检监督建设。一是加强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对其他内部控制的再控制,它可帮助管理者监督其它控制的实施,为改进内部控制提供建设性意见。因此为了使内部审计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首先应当保持内部审计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单位的各种财务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资产运用的经济有效性等进行审核。内部审计机构还应当定时向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二是内部审计、纪检部门要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并注意加强彼此间的信息交流,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应分别制定日常监督与临时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以及跟踪监督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使内部监督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