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一)
近日,定边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党内政治生活的相关准则,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都要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保持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先进性。
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是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中最根本的一条。*所提出的政治路线,其基本内容是,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更好地建设现代化的*强国。这是一条反映全国人民最高利益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路线,全党同志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思想路线是党制定和执行政治路线的基础。党的思想路线要求坚持*,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思想。我们党一贯倡导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其根本点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必须反对两种错误的思想倾向。一是要反对思想僵化,反对一切从本本出发。 二是要反对和批判否定*,否定无产阶级专政,否定党的领导,否定马列主义、*思想的错误观点和修正主义思潮。
要讲真话,言行一致。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当老实人,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是共产党人应有的品质。共产党员要忠诚坦白,对党组织不隐瞒自己的错误和自己的思想、观点。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有什么意见,有什么批评,摆在桌面上。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不要当面一套,背面一套;不要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要坚决反对拉拉扯扯,看领导眼色说话办事,拿原则做交易,向党伸手要名誉地位的官僚政客作风。 不准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纵容、暗示、诱使、命令或强迫下级说假话。
发扬党内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发扬党内民主,首先要允许党员发表不同的意见,对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真正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要不反对党的基本政治立场,不搞阴谋诡计,不在群众中进行派性分裂活动,不在群众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泄漏党和国家的秘密,由于认识错误而讲错了话或者写了有错误的文章,不得认为是违反了党纪而给予处分。 要纠正一部分领导干部中缺乏民主精神,听不得批评意见,甚至压制批评的家长作风。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该采纳和接受。如果确有错误,只能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用“穿小鞋”的办法和任意加上“反党”、“反领导”、等罪名整人,是违反党内民主制度和违反革命道德品质的行为。对敢于坚持真理的同志妄加反革命的罪名,乱用专政手段,进行残酷迫害,这是严重违法的罪行,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今后,我会把党的纪律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论自己走到哪里,不论自己做些什么,都会以它为指导,争取做的每一件事都无愧于心,无愧于党。
关于学习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二)
通过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识。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 “四个必须”,党员要做到 “四个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3编、11章、133条,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二、思考。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了“从严治党”,为当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廉洁自律规范。如:《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严禁违反家庭美德、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启示。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如果不从严要求,就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就会让一些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败坏党的声誉,最终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就象人在生病时,小病不医就会酿成大病,最终无药可救。
四、贯彻。作为组织工作干部,不仅要严格要求别人,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准则》和《条例》印在纸上、刻在心上,做到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关于学习一条例一准则一规则心得体会(三)
为强化《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磐石市以“七学”方式统筹部署,在全市各级党组织中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全面强化学习成效。
分散自学。引导干部积极通过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介学习有关“两条例一准则”的文件规定和精神解读,并将自学贯穿学习活动始终。
集中传达学。制定严格的学习计划,在每周的学习日开展关于“两条例一准则”的集中学习,引导准确理解精神实质。
专题辅导学。各党组织选定人员为本单位、本辖区干部做专题辅导报告,其中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党课,重点辅导《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纪委书记或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干部重点辅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座谈交流学。各党组织11月底前开展“两条例一准则”座谈交流会,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全市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学习情况撰写体会文章,其中党委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体会均座谈会上做交流。
警示教育学。下发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及各省、市通报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各部门结合磐石市今年下发的违纪案例进行学习,并组织到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参观学习,用反面典型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组织考试测试学。在学习一段时间后适时组织考试测试,以检查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情况,推进“两条例一准则”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入心入脑。
深入基层巡讲学。由市委党校对全市副乡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同时安排人员到基层部门巡回讲课辅导。各乡镇街区组织巡讲小组,深入社区村屯中向广大基层党员宣讲学习,努力实现学习教育全覆盖。
在全面贯彻学习教育活动基础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将引导党员干部对照“两条例一准则”的具体要求,深刻学思践悟,严明党纪戒尺,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