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级,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
山区补贴: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教师,另外给与补贴,应该是工资50%。正如国家干部下乡补贴,越偏僻地区,补贴越高,不终身制,离开就没有。
保障农民工子女受教育权利
徐振寰委员
核心观点
建立中央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的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使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能随身流转。
政府工作报告要求,逐步实现农民工在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但是,农民工子女教育目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些农民工子女在离开原居住地时,没有相应的教育经费随之流转,其父母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经费预算,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办学经费不落实;民办学校发展滞后,普遍办学条件差等等。
为此,建议:
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户籍壁垒,把常住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教育的日常管理。
二、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中央、省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央和流入地省、市和县级政府合理分担的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可探索由流入地政府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向流出地政府报销适当教育经费的“教育券”制度。
三、加强接收农民工子女公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的潜力。进一步促进和规范民办学校发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经费补贴和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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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解决代课教师问题
王晓龙委员
核心观点
代课教师问题涉及编制、财政、人事、保障、教育等部门,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运用综合措施统筹协调解决。
多年来,代课教师问题一直受到社会的普遍关注,特别是他们的困难处境引发广泛同情。他们的工资大多在200元?500元之间,没有正式教师享有的各种福利补贴、社会保险。为了维持生计,补贴家用,不少代课教师过着亦教、亦农、亦工的生活。
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财政部门应加大国家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西部以及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应由中央财力保障、公用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的经费保障机制。
二、应建立健全代课教师的招录和退出机制。代课教师问题涉及编制、财政、人事、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需要中央和地方政府运用“留、转、训、辞、补、养”等综合措施统筹协调加以解决。
三、按岗位需要调整农村地区教师编&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