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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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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佩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组成人员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对20*年以来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一行分别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介绍;观摩旁听了原XX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李某玩忽职守、受贿案庭审情况;召开部分监区负责人、监外执行的渎职罪犯和部分市直、县市区行政执法机关部门座谈会,征求了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地了XX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建设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调查组认为,2010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工作,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力度不断加大,立、办案件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为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至今年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7件67人,与前三年立案人数相比上升123.3%。其中,立案侦查重特大案件25件49人。目前已侦查终结34件49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22件4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67.7万元。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领导,争取支持,为反渎职侵权工作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一是积极争取重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近几年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反渎职侵权工作纳入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争取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和人大代表的重视和关注,2010年8月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2011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2011年12月承办了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到会并讲话,省市新闻媒体对这一活动进行了报道,扩大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营造了良好的执法环境。二是强化保障,切实做到检察资源和力量向反渎职侵权工作凝聚。市检察院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机构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目前,除沙洋地区检察院外,全市两级检察院原渎职侵权检察处(科)升格为反渎职侵权局,市检察院、XX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均为院党组成员。目前全市共有反渎干警41人,钟祥、京山反渎职侵权局干警配备达到10人和8人。沙洋地区检察院为反渎职侵权部门配备办案车辆3台及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等办案设备,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普遍推行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做到检察长亲自抓、分管检察长全力抓,对重大、有影响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拿在手上,亲自上阵,保证了案件的顺利突破。

(二)坚持惩防并举,查办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工作重点,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在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上取得新突破。一是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处3件5人。如沙洋地区院查办沙洋范家台监狱八监区徇私舞弊减刑案2件4人,有效地保证了刑罚的严格执行。二是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严肃查办违法建设领域、家电下乡补贴领域和土地整理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违法建设领域渎职犯罪案件7件16人,其中并案侦查非法经营案7人,另外交由反贪部门立办贪污、受贿案1人。查办家电下乡补贴领域渎职犯罪案件4件13人,其中并案侦查诈骗案7人。查办土地整理领域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如2011年5月XX县院查办的该县原宋河镇财政分局局长陈某、家电下乡专管员邱某玩忽职守,致使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被诈骗50余万元窝案,同时并案侦查不法家电经销商诈骗案4人。通过查处,有效规范了家电下乡惠农政策的执行,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三是围绕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4件4人。如XX市检察院查办的原XX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王某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轻伤案。沙洋地区检察院共查处虐待被监管人案3件3人。四是围绕社会稳定大局,开展查办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医疗保险、环境监管、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渎职犯罪案件专项工作。如市检察院、XX区检察院围绕市棉纺厂集资建房引发职工上访问题展开侦查,查办了市房产局李某、张某滥用职权、受贿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五是围绕落实中央支农惠农各项政策,开展严肃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该领域涉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如XX县检察院查办的原XX县林业局造林绿化股股长唐某玩忽职守案,涉及国家退耕还林补贴140余万元。六是围绕渎职犯罪新领域开展查办工作。XX市检察院查办的原XX市文体局博物馆馆长周某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一案,并案侦查过失损毁文物案2人。此案的查办成为全省第一例文物保护领域渎职犯罪案件。

在依法查办案件的同时,积极开展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以办案促预防,以预防促管理,从办理每一起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入手,大力开展预防调查、预防案例分析、预防检察建议、预防警示教育、预防咨询、档案查询等工作,促进发案单位及时堵塞漏洞、健全制度、加强管理,消除矛盾隐患,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预防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如2010年8月,XX县检察院在查办拾桥镇财政所干部李某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后,针对财政部门存在的领导失职、管理混乱、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XX县财政局对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组织专项清查活动,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0年来,全市反渎职侵权部门共向行政执法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5份,开展法制讲座30余场,街头法制宣传45场,向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万余册。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与重点行业、部门建立了预防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了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联系沟通,形成了工作合力。

(三)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反渎职侵权工作能力。一是加强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内部工作合力,为办案提供制度保障。针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干扰多、阻力大等问题,采取市院交办、提办、参办、督办和指定异地管辖等措施,充分发挥市院主体作用,加强对全市办案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健全了线索管理机制,实行案件线索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制度和侦查指挥中心统一管理制度,规范了线索管理,强化了线索查处的配合与制约。加强与机关各内设机构的协调和配合,以及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充分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办案效率。二是创新侦查模式。坚持“系统抓、抓系统”办案方法,把线索纳入到所涉及的系统中进行整体研判,从多个监管部门、各个监管环节来查找责任人,区分责任范围,使办案工作由点到线,由线到面,整体推进,提高了办案实效。三是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和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减少执法办案中的随意性。加强办案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均按要求建立了比较规范的办案工作区。实行办案考评制,市检察院制定了反渎职侵权工作考评细则,对基层院反渎职侵权部门的办案工作、日常管理及宣传调研等工作进行综合考评,促进严格执法,提高了办案质量。

(四)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反渎职侵权队伍执法水平。一是坚持政治建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坚持*理念,使反渎职侵权队伍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加强执法能力培训。采取岗位练兵、经验交流、理论研讨、以会代训等形式,推进反渎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提升反渎侦查业务水平。三是坚持从严治检。认真落实有关廉洁从政、廉洁从检的一系列规律,严肃办案纪律,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全市反渎部门和反渎干警中没有发生违纪违法问题。2010年以来,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反渎职侵权局”,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科(处)室”荣誉称号、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在全省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业务考核中,市检察院反渎局连续两年排名前三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有突破、有亮点,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依法治市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反渎职侵权宣传工作不够深入,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首先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了解不够,不知道反渎局的工作职能也不了解其工作开展的情况,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的宣传和反贪污受贿的宣传上有差距;其次社会公众,特别是国家机关一些工作人员,包括地方和部门的有些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重要性认知程度不高。部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渎职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模糊,自觉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不强。有的认为只要没有装腰包,就可以谅解,认为是“好心办了错事”、“为公犯罪不犯法”,渎职侵权行为不必要查;有的认为渎职侵权犯罪原因是政府行为,或是多年的积弊形成,或是集体的意见,或是为了地方经济发展等说法,对渎职侵权犯罪不让查或不让依法处理,这种干预,较之普遍刑事犯罪案件和贪污贿赂犯罪案件表现更为明显,最终导致部分案件难以查办下去。

(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查办线索渠道不畅。一方面广大公民尤其是案件当事人和行政相对人对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职责、任务了解不够,造成通过控告投诉等渠道获得的犯罪线索少,举报成案率低。另一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尚未形成常规配合机制,缺乏规范的工作联系制度,不能实现资源共享、互相配合,职能部门未形成向检察机关及时、全面移送线索的相关机制。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和一些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在行政执法和处理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遇有符合刑事立案标准或可能已涉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线索,出于种种考虑,应当移送而没有移送,以致一些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流失。

(三)反渎职侵权工作开展不够平衡。由于有的检察院对反渎职侵权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力量配备不充实,反渎干警年龄老化,队伍结构不合理,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各地在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数量、质量上还不平衡。调查反映,有的检察院办案模式已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办案数量和质量逐年提高;少数检察院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工作还处于起始阶段,查办案件尚无明确突破口和切入点,加之案件线索来源少,导致办案数量偏低、质量不高。

(四)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趋势明显,缓刑免刑适用率畸高。据了解,2010年至今,全市被判决有罪的40名渎职侵权被告人中,免予刑事处分18人占45%,缓刑13人占32.5%,判处实刑9人(包括并案侦查的4人)占22.5%,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判处实刑仅5人,仅占总判决人数的12.5%。相比其他刑事案件,缓刑免刑适用率呈现出畸高的特点。检察院对适用缓刑和免除刑事处罚的案件抗诉的少,监督手段不多,力度不够,也是缓刑适用率偏高的原因之一。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要把反渎职侵权宣传工作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廉政建设、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采取媒体宣传、以案说法、巡回讲座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渎职侵权犯罪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危害性,提高全社会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认知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认真学习反渎职侵权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引导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提高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自觉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加强对查办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预防渎职犯罪措施和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宣传,扩大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事件和执法、司法不公背后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重点对涉及民生一些重大利益的医药卫生、食品安全、教育补贴、扶贫救济、就业保障、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土地平整、房屋拆迁、水利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等社会关注热点工作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行查处。进一步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措施,加强与监察、审计、信访、律师协会等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健全与公安、工商、税务、水务、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线索移送机制,统筹用好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上下级检察机关侦查资源,形成强大办案合力,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新领域、新动向的分析研究,扩大案件侦办视野。

(三)健全防控机制,加大渎职侵权犯罪的防范力度。要在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同时,切实改进和加强教育、监督和防范工作,推行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等好的做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结合执法办案,分析研究新时期渎职侵权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前瞻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改进工作。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探索完善渎职侵权犯罪危险源头的防控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化预防水平,把预防犯罪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履行反渎职侵权职能的全过程。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反渎职侵权队伍素质和水平。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干警的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思想。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反渎干警主动发现线索、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等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侦查专家和办案能手。坚持从严治检,继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渎职侵权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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