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初步建成去年460万家企业纳入经营异常名录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谈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初步建成,把企业自主年报的信息和对企业随机抽查的信息,以及企业受到处罚的不良信用记录全部在这一张网上向社会公开。目前,这张网的每天访问量达到3000万人次。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的监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去年,开始实施“两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即抽查对象是随机的,随机摇号形成的,不低于3%的总数。检查的人员也是随机的,随机抽取检验人员。检查结果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大概有70%以上的市场监管工作的内容在“两随机一公开”当中随机检查完成了,改变了巡查的传统模式。
各个相关部门共同利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把一些违反信用、没有如实年报情况的纳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去年有460万个企业纳入了这个名录。今后将在银行贷款、项目投标等方面对企业进行约束,很多企业后来纠正了自己的行为,如年报不实就改进年报,比如有一些违规地方就及时改正。另外,加强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我在部长通道也讲到公用事业,水电气热,也包括通信,对垄断领域查处案件1200多件。
加强制度设计创新监管制度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纪实之二
“全国一张网”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共享机制,建设形成结构科学、弹性扩展,全国一体、层级衔接,高度集约、强力保障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利用,加强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构建以信用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动统一市场监管体系的形成。
制度设计与公示系统建设是一脉相承的。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有关人士介绍说,为了实现“全国一张网”建设的目标要求,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通过制定《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等文件,创新监管制度,优化制度供给,大力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的新型监管体系和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增长提质增效提供环境保障。
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为促进企业诚信自律,规范企业信息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扩大社会监督,国务院出台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了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改年检制度为年报制度,将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转变为向社会负责,减少政府对企业过多的干预。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信息公示。企业通过登记注册向社会明示其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信息,以方便交易相对人和其他市场主体与其开展交易和竞争。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就是要使市场主体在更广范围内受到监督,实现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机关监管的有机统一。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信息公示的义务主体和具体内容。工商部门和其他行政部门依法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信息,企业依法公示其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这些信息的公示有效反映企业信用状况,满足社会公众对企业信息的需求,也能促进企业诚信自律,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国一张网”是实现企业信息公示的基础保障,也是强化社会信用监督的基本要求。全国31个省(区、市)均已按照总局的工作要求和技术规范,建设完成本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总局和31个省(区、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链接方式在总局门户网站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切实解决当前一些领域存在的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工商总局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9月14日出台的《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对工商部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出了明确部署。为解决政府部门对企业多头监管、重复检查这一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文件中还要求县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在地方政府的组织协调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去年,全国以省为单位开展抽查150批次,共抽查企业105.4万户。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给予了通报表扬。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厦门等地已探索开展跨部门的联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