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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疆三支队伍建设的措施(四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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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政治上强是“四强”干部队伍的第一要求。要组织各级干部深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掌握党的创新理论,坚定“三个自信”,统一思想行动,切实把中央的要求作为新疆各级干部的政治任务落实好。要第一时间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张春贤同志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具体任务,掌握实践创新要求,增强新疆自信,弘扬新疆精神,强化使命担当,把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作为各级干部的自觉行动。组织所有干部围绕怎样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四强”干部开展学习研讨,凝聚共识,增强定力。教育引导干部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落实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面对大是大非旗帜鲜明,面对风浪考验无所畏惧,面对“三股势力”坚决斗争,面对各种诱惑立场坚定,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严格党内生活,推进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跟进,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加强。

第二,坚持正确导向选拔任用干部。用人导向最重要、最基本、最管用。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坚持原则、执行标准、履行程序、遵守纪律等方面进一步从严从实。坚持“三个不吃亏”“三个火线”,大力选拔落实“三个坚决”有力、推进长治久安有劲、实现跨越发展有功,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尊法、守法、用法的干部,自觉履行从严治党、敢于担当、强基固本责任的干部。按照政治明白人、发展开路人、群众贴心人、班子带头人的要求,选优配强县委书记,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干部队伍的作用。研究制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动议环节工作的意见,在范围、方式、程序、要求等方面进一步具体化。以发现问题为重点改进考察工作,真正把住政治关、德才关、作风关、廉政关。突出政治过硬、敢于担当,注重提拔重用“访惠聚”优秀干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调优秀干部,注重选拔优秀少数民族干部担任关键岗位主要领导。强化正面导向激励,各行各业树立一批具有新疆特色好干部的标杆。

第三,加大干部队伍教育培养力度。干部教育培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要以提高各级干部理解力、执行力、落实力为重点,对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实施措施,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效。把基层一线特别是“访惠聚”活动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战场,每年选派7万多名县以上机关干部在基层维稳实践中锤炼党性、砥砺品质、提升能力。结合?2017年三级领导班子换届,从自治区、地州市部门单位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州县乡任职。加大区内外挂职培训力度。加强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干部双语培训工作,强化实际应用能力考核,提高宣传教育、联系服务群众能力。推进干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以及兵地各层面交流。着眼加强今后5年?10年领导班子建设,开展后备干部专题调研,掌握一批中长期培养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加大专业技能型、经营管理型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力度。

第四,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稳则新疆稳、基层兴则新疆兴,要把强基固本作为重中之重。坚持面向基层招录公职人员、选调优秀大学生,重点向南疆等艰苦边远地区倾斜。新招录的公务员、选调生,先到村工作两年。实施大学毕业生基层培养锻炼“天池计划”,推进招录乡镇公务员、选调生与选聘大学生村官并轨,实现并保持一村一名大学生,每年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县乡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比例不低于30%。下更大气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委员会。选派300名县乡领导干部担任重点村党组织书记,选派3000名以上机关干部担任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自治区各级培训3万名村级组织骨干,启动新一轮3.5万名基层干部赴援疆省市轮训工作。规范和加强社区工作,清理各类检查评比考核,切实减轻社区工作负担。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充实艰苦边远和重点复杂乡镇工作力量。注重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工人和农民等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择优调任乡镇干部。配齐配强乡镇党委组织干事。乡镇(街道)干部年度考核评优比例从现在的20%提高到25%。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委书记,严格控制班子成员任期内调整,保持相对稳定。推进乡镇站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整合相近职能,优化干部资源配置,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执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提高长期担任乡镇主要领导职务待遇、建设基层干部周转房等政策,采取特殊措施解决乡镇干部夫妻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更好地拴心留人,让基层干部安下心、干得好、扎下根。

第五,锤炼干部队伍“三严三实”作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严不严、实不实,决定工作能不能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深化作风建设提供了重要契机。要扎实抓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组织部门牵头责任,把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作为重要内容贯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立规,围绕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等,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推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原则、为民务实清廉,明确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把“严”和“实”作为领导干部做人做事的基本遵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做人干事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继续抓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开展整改落实专项检查,对整改不力、复发反弹的严肃问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措施,持续用力转作风、正作风。进一步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健全工作网络,畅通服务和监督渠道,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好“访惠聚”活动在服务群众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六,加大干部队伍管理监督力度。紧盯台上唱高调、台下发牢骚,明里一套、暗里一套的“两面”干部;思想表现忽左忽右,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躲闪回避、不敢碰硬、明哲保身、搞政治投机的干部;拉拉扯扯、吹吹拍拍、搞“小圈子”、拉帮结派,搞利益共同体的干部;胆大妄为、利欲熏心、公权私用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为管理监督的重点,严加教育、严肃处理。加强分析研判、日常考核、任职考察、审查核实甄别带病干部。做到干部档案“凡提必查”;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的意见“凡提必听”;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对职数、程序、条件“必审”。严格执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开展为官不正、为官不实、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治理,坚决调整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强、作风不实的干部,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为好干部打开成长空间,为全面从严治党打下干部工作基础。

第七,严格落实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干部队伍的责任。《党组工作条例》是党组设立和运行的总依据总遵循,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更好地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抓好《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研究制定自治区实施党组工作条例办法,规范党组设置,健全各级党组。各级举办条例培训班,轮训党组(党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修订完善党组(党委)工作规则,规范党组(党委)工作运行,切实履行从严管理干部队伍责任。今年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提高党组(党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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